营口市住建局学习贯彻文明条例 严格落实执法责任
为提升广大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住建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力度,推动《条例》落地落实。
一、学习宣传《条例》。一是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分期分批举办专题培训,举办《条例》专题考试,使《条例》融汇于心,更好地将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二是通过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条例》内容,教育、引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规范,稳步推动《条例》顺利实施、发挥效力。三是发动社会力量,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实时进行《条例》的宣传,全市200余个电子屏幕进行了相关宣传内容的播放。四是组织学雷锋志愿服务走进社区,开展文明行为共建活动,设立社区宣传阵地,共计发放《条例》宣传册10000余册。
二、贯彻落实《条例》。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违反《条例》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一是重点加强校园、公园、广场、车站、农贸市场等周边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等不文明行为的管理力度,打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二是对营口市主城区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摸底、整治清理,杜绝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三是积极配合政府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对亟需改造的老旧小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清理整治,改善小区内乱堆乱放、乱栓乱挂等不文明现象。四是整治擅自占用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及附属物;侵占公共绿地种植农作物;在城市建成区内饲养畜禽等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不文明行为。
三、文明执行《条例》。一是做到“执法为民”。坚持把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城市管理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于民的宗旨。二是做到“依法行政”。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按照法律的程序和要求,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处罚方式、规范裁量额度。三是做到执法“公平、公正、公开”,在纠正违法行为时先敬礼,再亮证,彰显执法的公证性和权威性。在指出违法行为违反法律的条款和相关法律要求时,讲明其应承担的责任,同时立即依法取证。真正做到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将《条例》落到实处。
来源:营口市住建局
来源:营口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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