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听证会如期举行
稿件来源:惠州城管执法局
“城市应该多一点包容性,夜间户外烧烤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吧。我是这样认为的,夜间露天烧烤是城市生活的一部分……”
“如果是小区楼下,长期每天油烟味、喝酒吵闹,恐怕也受不了。据我所知,这方面公众投诉就不在少数……”
2020年6月8日,惠城区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听证会在该局举行,参与听证会的市民代表们畅所欲言,对该区夜间露天烧烤管理措施发表了意见看法,全方位多角度进行了交流讨论。
根据我市实施“蓝天保卫战”工作部署,今年4月惠城区城管执法局起草和发布了《划定惠城区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下称《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声音。为进一步提高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规划管理的合理性、科学性,该局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举行了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听证会,来自管理服务对象、市民、职能部门等社会各界共30余名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听证会上,参会代表们充分发表了意见建议,“打开天窗说亮话”,交流坦诚而深入,增进了彼此理解。通过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意见建议,切实有效的推动露天烧烤整治工作。
露天烧烤是许多年轻人的爱好。但是,露天烧烤也是影响城市环境的重要污染源之一。空气污染、安全隐患、影响市容、无证占道经营、噪音扰民、油渍遍地等堪称露天烧烤的“六宗罪”。
《通告》(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如果违反公告规定,在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城管执法、生态环境、市场监督部门结合自身职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在其它非禁烤区域从事露天烧烤经营活动的,必须依法办理经营手续,安装使用无烟环保炉具,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妨碍交通,并保持周边环境整洁有序。无营业执照或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室内烧烤餐饮店,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对有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但不具备室内经营条件从事烧烤餐饮业的经营户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然不达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惠城区露天烧烤禁烤区范围(征求意见稿内容)
北至三环北路,南至四环南路,西至三环西路、鳄湖路、红花湖路、金榜路,东至惠澳大道、三环东路、惠州大道、江东一号路(上述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烧烤;上述划定范围随城市的发展变化再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