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有实招 “五大机制”保平稳
来源:天水市住建局
近年来,天水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发展相关精神,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求,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建立健全了适合天水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五大机制”,从源头上强化风险防控弥补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有效保障了天水市房地产市场总体健康平稳发展。
一是完善预售机制。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把“受理、审核、许可、公示”关,对具备预售条件的开发企业,一律采取由政务大厅统一受理、业务科室审查、安质部门现场勘验、相关专家评议等方式办理,从时限要求、严格程序上强化对商品房预售的监管。二是建立风险管控制度。建立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社会稳定风险防控措施及承诺制度,要求房地产企业对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问题作出书面承诺,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严防社会风险。采取“市场调节、协商约定”的方式,建立了小区物业管理承诺制度,要求物业公司不得强行服务、强行收费,并定期向业主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情况,避免矛盾冲突的发生。同时,建立了由安质、造价、设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济机构、评估机构、辖区政府等有关专家及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城市商品房预售评估议事制度,有效解决了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矛盾隐患。三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依法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了由建设、安质、综合执法、辖区政府等部门协同共治的机制,把房地产企业全部纳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范围,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对信用综合评价差、违反房地产法律法规等行为的一律从严管理,从重处罚。四是建立商品房与小区公共区域同步建设的机制。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只注重预售楼房建设,轻视小区公共区域建设引发矛盾纠纷的问题,采取了问题不解决预售暂停办理的措施,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五是建立资金监管机制。根据工作实际,结合企业、银行的意愿要求,不断创新预售资金监管措施,遵循双方自愿的原则,由企业自主决定监管银行,银行决定是否为企业服务,保障了企业预售资金使用的自主性和灵活性,防止了因银行按揭贷款不到位引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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