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已获得省级第二批节水型单位(企业、小区)的命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要求,进一步推进辽源市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全面提高城市用水效率和效益,辽源市将以创建国家节水城市为目标和契机,在市中心城区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完善节水管理机制,合理配置水资源,发展节水型经济,使各项节水指标达到或者超过国家级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在具体创建工作中,辽源市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受到省专家组专家的高度评价。依据《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通知(建城【2018】25号)的规定,辽源市被省住建厅、发改委组织专家综合评审,认定已到达“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与此同时,为有效推进辽源市创建工作,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关于开展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小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吉建城【2014】52号)要求,向省住建厅上报了一批在辽源市涌现出的先进节水单位(企业、小区)等,于5月12日经省住建厅组织专家现场考核、综合评审。辽源市档案馆、辽源市第二人民医院、辽源市中心医院、辽源市水利局、辽源市水资源管理中心等30家单位;辽源市水利勘测设计院、辽源市欧蒂爱袜业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辽源市富国新村小区、辽源市山语城小区、辽源市半岛小区、辽源市晨风小区等21家小区获得吉林省节水型单位(企业、小区))的殊荣。最后,省专家组提出,获得命名的单位(企业、小区)要继续加强节水管理,巩固和发展节水工作成果,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其他部门以吉林省节水单位(企业、小区)为榜样,对照《吉林省节水单位(企业、小区)考核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单位人员、企业职工和小区居民节水意识,进一步提高城市用水效率,努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来源:辽源市城管局
来源:辽源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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