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寒冬) 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正式批复四川九寨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根据规划,九寨国家森林公园总面积3.7万公顷,其中,核心景观区面积193.3公顷,森林覆盖率不低于60%。批复明令,禁止开矿、开垦、挖沙、采石、建设高尔夫球场、房地产、私人会所、工业园区、开发区、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抽水蓄能电站等不符合森林公园主体功能的各类开发活动。
国家级森林公园是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普及自然知识、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阵地,也是森林生态旅游的重要载体。
九寨国家森林公园位于阿坝州九寨沟县境内,与九寨沟景区相邻。
根据总体规划,九寨国家森林公园总面积3.7万公顷,其中,核心景观区面积193.3公顷,生态保育区面积为16292.6公顷。森林公园内林地面积不低于22695公顷。
总体规划明确,具体的开发开放过程中,九寨国家森林公园的床位数不得超过2680个,且必须配备污水、垃圾回收处理等设施。在此基础上,确保森林公园内森林覆盖率不低于60%、不新增户外垃圾、不造成地表水污染。
批复要求,森林公园的各项建设和有关管理,要严格依据《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功能分区、建设保护内容实施。
要采取有效的强制性保护措施,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森林公园景观与生态的干扰,维护自然人文景观资源的原真性、完整性。
要遵循"严格保护、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协调发展"的原则,积极改善基础设施和接待服务条件,大力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持续提升森林公园管理服务水平。要严格控制日游客量,日游客量控制在20700人以内。
要加强建设项目管控。各类建设项目都应不占或少占林地,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各类建筑物、构造物在选址、规模、风格、色彩和用材上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对索道、滑雪场、水库、宗教建筑以及大型接待、游乐设施等可能对景观、生态造成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认真做好影响评价。
《总体规划》之外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项目确需在森林公园内建设的,原则上应避让核心景观区和生态保育区,并制定降低影响和修复生态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