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依法强拆确保棚改项目顺利推进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住建局协调东昌区人民政府对新桥路南山地块王某的被征收房屋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4月21日,东昌区组织区人民法院、区综合执法局、环卫处等部门联合执法;市住建局组织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市政工程管理处、市绿化处及各职能部门共计出动100余人和20余辆机械设备全力配合。市政法委、市住建局、东昌区政法委、东昌区人民法院等有关领导现场指挥调度。
在市公证处工作人员的全程监督下,依法强拆工作正式开始。在工作人员宣读法院准予强制执行裁定、区政府强制执行公告等文书后,分成综合协调组、现场外围组、现场执法组等若个小组,通过采取人员稳控、财物清点、登记造册、全程摄像等措施有序开展强制拆除工作。同时,将被执行人所有财物,装车运送至预定地点妥善安置。随后,组织机械进场,对被执行人房屋进行拆除。最后,由绿化和市政部门进行植树、铺路施工。至此,市住建局在解决历史遗留房屋问题的征程上又迈出了坚实一步,为“精致城市”建设行动扫除障碍。
据了解,2014年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及通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南山地块实施征收,但该地块被征收人王某提出超出政策范围的不合理诉求,主张不正当利益,不达目的拒不签约搬迁,严重影响了通化市发展建设。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始终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原则,与被征收人王某经过多次约谈及反复沟通,在始终未达成征收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依法启动司法强制征收程序,东昌区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听证,依法裁定准予对其强制执行。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实施房屋征收并按规定合理补偿,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政府的职责。被征收人为满足一己私欲阻碍正常征收的,政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是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的必然选择,也是彰显法治尊严的应有之义。此次依法强拆部署周密,配合紧凑,实施安全,完成迅速,产生了强烈的震慑作用,解决了多年站位“钉子户”,推进了项目建设,得到广大群众一致好评。
来源:通化市住建局
来源:通化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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