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住建局扎实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建设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并将之作为建设美丽中国的细胞工程。为全面、系统建立“无废城市”的量化指标体系,国务院于2019年12月印发了《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有条件、有基础、规模适当的11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包头市成为其中之一。
“无废城市”向我们走来
“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方案明确了六项重点任务,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二是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三是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四是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五是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六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产业发展新模式。
“无废城市”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通过试点城市建设,系统构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探索建立“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 “无废城市”建设示范模式。“无废城市”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包头市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是促进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型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包头市“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绿色建筑推广实现绿色发展,使全社会建筑整体能耗、物耗、水耗降下来,“无废城市”必须基于“无废建筑”,才能实现绿色发展。
时代呼唤绿色建筑
绿色建筑集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和环境保护要求于一身,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绿色建筑是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性能涉及建筑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和环境宜居等方面。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5类指标组成,且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绿色建筑划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4个等级。绿色建筑可以减轻建筑对环境的负荷,即节约能源及资源;提供安全、健康、舒适性良好的生活空间;与自然环境亲和,做到人及建筑与环境的和谐共处、永续发展。
发展绿色建筑,大力推进工程建设生产组织方式变革,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是实现建筑业源头减量,创建“无废城市”的重要途径,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建筑的需求。把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建筑的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工程品质提升,让人民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包头市大力推行绿色建筑,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随着政策、措施逐步到位,包头市绿色建筑发展已由试点示范推广逐步过渡到规模化发展阶段,绿色建筑数量和面积逐年提高,由2016年的29项40.1万平方米,2017年180项227.5万平方米,增加到2018年的378项382.3万平方米。到2019年,包头市通过施工图审查的绿色建筑达到509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比例超过40%,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和运营标识的绿色建筑达到153万平方米。逐年上升的数据,不断丰富包头百姓的宜居梦想。
包头市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发展绿色建筑的政策激励措施,制定了《包头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加强绿色建筑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法定程序管理,建立闭合管理机制,确保绿色建筑在设计、施工两个阶段的标准执行均达到100%的要求。同时抓好单项工程的绿色建筑申报绿色标识工作,鼓励项目单位积极申报绿色建筑标识,奥体三号商住小区、万郡大都城、包商银行商务大厦、包头师范学院等项目获得绿色建筑标识。截至目前,包头市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和运营标识的绿色建筑达到153万平方米。
今年,市住建局继续全力推动建筑业向绿色化、装配化、信息化转型发展,聚焦建筑业改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挑战,全力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中的应用,建立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绿色建筑同步推进、协调发展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包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包府办发〔2019〕82号)文件要求,实现包头市建筑业源头减量,引导建筑低碳绿色发展。一是成立专项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了《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包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任务工作方案》,成立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任务分工,提出相关的工作要求,保证承担各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二是做好政策引领。随着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的出台,结合“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任务,制定《关于在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中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的实施意见》,引导建筑低碳绿色发展,实现建筑业源头减量。三是健全制度。完善绿色建筑统计报表制度和承诺书制度,依托市图审中心、市质量监督站,将全市绿色建筑纳入统计监管范围,把绿色建筑的目标落实到具体项目中。四是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专项培训,采取送培训下基层、开展专项讲座等形式,积极宣传绿色建筑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先进经验,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倡导绿色发展理念,为包头市开展绿色建筑行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今年,包头市所有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昆区、青山区、九原区、东河区、稀土高新区范围内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在城市新区集中连片建设一批高星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小区。同时,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或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以及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逐步提高使用绿色建材比例,应用高性能混凝土、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高强钢筋和绿色建材,鼓励开发应用建筑墙体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一幢幢绿色建筑,让这座城市环境更宜人、风景更亮丽,建筑施工新技术和新材料的研发与应用,为包头建筑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让生态、低碳、宜居包头更富魅力。
来源: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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