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将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应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监管信息系统的通知》(内建质〔2019〕264号),从2020年5月1日起,全盟新开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将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即全面应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质量监管系统)实施质量监督。
质量监管系统是指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以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和见证取样监管系统为支撑,充分服务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从而实现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全过程监控、检测样品见证取样全过程溯源以及工程质量数字化和移动化监督等功能的信息管理系统。其建设模式为“一个平台、一个数据库、三级管理”,即自治区住建厅设置一个平台、一个数据库,自治区、盟市、旗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权限实施分级管理。
为完成自治区住建厅确定的质量监管系统应用工作目标,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克服疫情影响,分批组织开展了监管系统各项功能和操作使用的培训工作。 4月8日,召开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用质量监管系统宣贯会,全盟7家检测机构共计84人参加会议。4月9-10日,召开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用质量监管系统宣贯会,全盟7家监督机构共计47人参加会议。同时,要求兴安盟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一步加强检测机构信息登记和系统设备改造的监督和指导工作,为系统应用创造有利条件。
实行建设工程质量信息化监管,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能够实现全盟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和检测监管数据的统一应用和互联互通,进一步促进兴安盟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水平和监管效能提升。
来源: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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