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已通过省级专家认定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0-05-13 14:34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要求,进一步推进辽源市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全面提高城市用水效率和效益。辽源市将以创建国家节水城市为目标和契机,在市中心城区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巩固辽源市城市节水工作成果,进一步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完善节水管理机制,合理配置水资源,发展节水型经济,使各项节水指标达到或者超过国家级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为确保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水务、住建、规划、工业和信息化、工商、发改等2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所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节水型城市创建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等日常工作。目前此项创建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制定印发了《辽源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辽源市创建节水型城市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在落实上多次召开创建动员会和推进会,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措施落实,安排部署各阶段创建工作,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主创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专职人员具体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创建格局和工作机制,保障了各项创建工作的有序、高效推进。在具体创建上,以规划为引领,以制度为保障,严格按照创建标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严格总量控制,实行计划用水、定额管理。另外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有效利用非常规水资源、高标杆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加强供水管网改造建设,最大限度降低供水漏失率、大力推广应用节水器具、加大节水技术推广和工业节水力度、加强特种行业用水管理、持续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
 
 
辽源市扎实有效的创建工作,受到省专家组专家的高度评价。依据《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通知(建城【2018】25号)的规定。3月30日辽源市被省住建厅、发改委组织专家综合评审,认定已到达“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并提出指导意见,要求继续巩固和发展节水成果,深入挖掘城市节水潜能,增强市民节水意识,切实发挥示范作用。下一步,辽源市将按照专家意见,制定降低管网漏损实施方案,完善相关申报资料。再次向省住建厅、发改委提出复审,力取2020年末获得“国家节水型城市”荣耀称号。

来源:辽源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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