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共享单车管理新规:将纳入“门前三包”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0-05-08 10:34
(来源: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作为共享经济的产物,共享单车已逐渐融入市民生活,曾经困扰着城市的共享单车乱象,随着政府投入、企业共治逐步走向规范。如今,我市对共享单车管理的力度还会进一步加大。今年6月1日,厦门市新出台的《厦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新规里有什么亮点?又会为共享单车的治理提供哪些妙招呢?一起来关注。
 
将划严管区域 规范共享单车停放
 
下个月即将实施的《厦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明确,我市将对共享单车停放实行分区域管理,确定严管区域(路段)和其它区域(路段)。城管部门初步计划,将思明区和湖里区划定为严管区域。在严管区域,共享单车应当有序停放在电子围栏内。运营企业应通过电子围栏技术等手段规范用户停放行为,按照规定及时整理违规停放的车辆,及时回收故障、破损车辆。现在各共享单车运维企业正抓紧升级电子围栏技术和硬件设备,并完善用户申诉渠道,以引导用户规范停放。
 
市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 熊剑:严管区域确定后,所有的用户在使用共享单车的时候,必须要停放在这12630个电子围栏里面,这才是正规的规范停放,其它地方停放的话可能会面临处罚,企业可能会收取一些调度费。
 
明确各方责任 共管共治
 
共享单车管理,并非一家之事,需要群策群力,共管共治。记者注意到,《办法》明确了管理责任及部门职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是共享单车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共享单车的经营、服务、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共享单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共享单车与城市公共交通融合发展的统筹协调。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辖区内开户银行监测运营企业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情况以及提供用户资金风险警示。资源规划、市政园林、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共享单车管理的相关工作。
 
共享单车将纳入“门前三包”
 
此外《管理办法》还将社会共治纳入了共享单车管理。规定沿街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门前三包”管理责任要求,劝阻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共享单车违规停放行为;对违规停放的共享单车,应当进行整理,确保车辆摆放有序。最近莲前街道已经开始率先试点,在会展北片区的一些路段,城管部门设置了四十多处立式隔离护栏,施划了110处停车线,引导用户停放共享单车。各写字楼、商场的物业也积极参与,将共享单车停放纳入到门前三包的管理当中。
 
思明区城市管理局莲前执法中队中队长 周小敏:楼宇商场的物业,他们的物业管理人员,其实他们也是自愿来参与这个管理的,他们也只要出一点点人,大概每天高峰时段派了4到5个,物业管理人员来配合引导,甚至主动在自己的区域,也相应地施划了一些停车区域,让员工的车有位可停,不影响到市政道路的停车,形成了大家齐抓共管、群治群管的态势。
 
市城管执法局政策法规处 余艳霞:希望通过发挥多方的力量,来更好地促进我市共享单车的发展,更好地服务我们厦门市民的出行需求,构建绿色低碳的出行交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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