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开展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横跨架空线缆落地整治
稿件来源:舟山市住建局网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舟山市委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海上花园城市的指导意见》(舟委发〔2017〕10 号)和《“品质舟山”建设三年(2017-2020 年)行动计划》(舟委发〔2017〕18号)精神,持续深入地推进海上花园城市建设和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近日,我市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横跨架空线缆落地整治工作全面展开。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基本完成定海、普陀、新城城区主要道路的横跨架空线缆落地整治工作(定海、普陀、新城城区以外的区域参照执行)。依托舟山市地下管线管理系统,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实现道路横跨线路的精细化管理,达到道路环境更加舒适协调,空间视觉更加整洁有序的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干净、美观的高品质城市环境。
二、主要任务
2020年,以重点区域、重要道路为切入点,完成定海环城南路、环城东路、兴舟大道,普陀东海西路、天吴道、兴港大道,新城千岛路7条道路横跨架空线缆落地整治。
2021年,在总结评估2020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横跨架空线缆落地整治工作,完成定海青垒头路、西山路、沿港东路等15条道路横跨架空线缆落地整治。
2022年,完成定海茅岭路、新桥路、文化路等19条道路横跨架空线缆落地整治。
三、具体措施
(一)深入调查排摸,梳理分析问题。各权属单位开展调研,摸清架空线缆横跨段道路情况、架空线缆权属情况以及地下管线现状等详细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属地政府负责汇总,形成基础数据库;分析横跨架空线缆建设管理现状,梳理管理缺位问题;提出下步整治工作的重点、难点,提前谋划,突破瓶颈。
(二)科学编制计划,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市住建局负责统筹编制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横跨架空线缆落地整治计划,以定海、普陀、新城重点区域、重要道路为切入点,结合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各权属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等,建立年度整治项目库。属地政府应依据项目库推进工作,权属单位应依据属地政府计划编制施工组织计划。
(三)创新技术理念,高标准设计,规范化实施。
一是属地政府牵头,建立联系机制,统筹各相关部门、做好全面调查工作,避免因基础数据不全、不准导致施工过程中产生方案变更,影响进度。各权属单位协同探讨,方案统一,步调一致,整体推进,紧紧围绕技术创新优化方案,充分利用现有的供电、通信设施、公共设施、公共绿地等存量资源。落地整治完成后的道路环境应整齐美观、环境协调、视线通达。
二是相关职能部门应配合各权属单位高效便捷办理前期手续。各权属单位依据相关要求和施工需要积极做好与各相关单位的对接工作,对于涉及大面积开挖、永久占用土地、交通安全隐患大、对周边居民生活扰动明显的施工,必须完成相关审批许可及备案手续,做好公示公告,做到合法化、规范化、安全化施工。
三是信息报送和数据录入。各权属单位应定期向属地政府上报列入年度计划项目库项目的形象进度、投资、施工计划、存在问题等信息,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海上花园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海上花园城市建设办公室,形成月报制度。项目完成后,各权属单位根据舟山市地下管线管理平台的要求统一数据标准,将项目涉及的管线基础数据上报舟山市地下管线管理办公室录入,统一由舟山市地下管线管理系统进行管理。依托舟山市地下管线管理系统,建立实时动态管理机制,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用于指导非主要道路横跨架空线缆落地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实现信息化管理。坚持源头控制,强化属地管理,完善巡查发现与处置机制,出台相应办法。依托舟山市地下管线管理系统,政府牵头,各权属单位积极配合,打通各专业管线数据壁垒,实现一体化、智慧化、精细化管理。(城建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