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公积金住房贡献率达到125.08%
来源: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近年来,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始终围绕实现“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目标,不断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截至2019年12月底,全省住房公积金新开户单位1083家,实缴单位9736家,净增单位784家;新开户职工5.77万人,实缴职工54.52万人,净增职工1.7万人;缴存额117.76亿元,同比增长10.42%。2019年末,缴存总额880.7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43%;缴存余额329.7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16%。提取总额55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81%。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7.21万笔527.92亿元,贷款余额247.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83%、15.44%、15.1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5.15%,比上年末增加5.85个百分点。住房贡献率(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达到125.08%,为全省住房消费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持续推进制度扩面。自全省出台《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指导意见》后,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订自主缴存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等自主缴存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按照自愿原则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享有同等使用住房公积金权利。截至2019年底,全省自主缴存人员共2405人,人均月缴存额1310元。
二是加强风险治理。积极开展政策执行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利用住建部电子稽查工具每月组织各中心深入查找关键领域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点,督促各地对发现的问题和疑点及时进行整改和防控;结合扫黑除恶工作,开展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动,通过批评教育、约谈、单位通报、联合惩戒以及移交公安机关等方式坚决打击违规提取行为,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利益。
三是提升服务水平。指导各中心优化业务流程,精简办理要件,解决办事群众堵点问题,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充分利用银行网点及管理部,推进业务窗口向基层延伸,扩大住房公积金服务半径,方便职工就近办理;持续推进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职工异地调动时,住房公积金实现网上转移;指导各中心顺利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为缴存职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提供数据支持;及时向社会披露全省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保障广大缴存职工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各中心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贯标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工作顺利通过部省两级联合检查验收,为缴存职工提供高效服务打牢基础。
四是加快平台建设。省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已形成12329语音热线、短信、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微信等服务渠道,面向全省9家中心(分中心)缴存单位、职工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及业务办理等服务。省直、海南、玉树中心已通过微信渠道开通物业费、退休和偿还本中心贷款三类线上提取业务。西宁中心建成“互联网+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缴存、提取业务均可在线上办结,贷款业务实现“最多跑一次”。
五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赴外省开展管理、业务培训,学习外省先进经验和做法。2019年开展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服务效能、资金管理及电子稽查等培训班,培训人员13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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