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处罚1000元!烧烤这种“逆行”行为让人无语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0-04-30 17:02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邬文娜) 每当进入炎热的季节,露天烧烤似乎成为城市居民消夏生活中最热门的选择,但烧烤时的烟雾缭绕、就餐时的大声喧哗引发的油烟、噪音污染,也让市民群众反感不已。4月29日晚上,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汇丰中队对市民举报关于四季花城小区四区南门一烧烤门店店外摆放及露天烧烤行为及时查处,依法给予店主高某1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该局汇丰中队有关负责人介绍,4月29日晚上21:40,汇丰中队执法人员在夜间执勤时,接到城管举报热线反馈的市民投诉的关于四季花城小区四区南门有家烧烤门店存在油烟噪音扰民现象。收到下派任务后,汇丰中队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查看。
 
 
在四季花城小区四区南门,执法人员发现某烧烤门店在店外共摆放了6张餐桌,几乎每张餐桌都“座无虚席”,其中一张餐桌旁边还支起了一个烤炉支架,一名男店员正在烧烤作业,只见若干个羊肉串、鸡翅放在烤炉上煎烤着,散发出阵阵刺鼻的油烟味道,烤炉支架下的地面看起来油渍斑驳,肮脏不堪。划拳声、说笑声,餐桌上食客们个个看起来兴致勃勃,一派浓厚而又热烈的气氛。而门店内食客却寥寥无几,显得“门可罗雀”。
 
据店主高某说,由于年初的疫情导致他们生意利润损失不少,因此为了招揽更多的食客上门,他们就利用晚间时刻在店外进行露天烧烤,以此来增加营业利润。但目前疫情防控依然是城市管理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内容,执法人员对高某反复讲解疫情期间餐饮业应注意事项,告知其户外聚众就餐有一定风险性。同时做好现场食客们的思想动员工作,劝阻他们立即进入店内就餐。现场食客们纷纷表示理解,按照执法人员的要求全部进入了店内,随后执法人员帮助店主高某将餐桌椅子清理到了室内。
 
为了起到警示与惩戒作用,执法人员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给予店主高某1000元的行政处罚。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露天烧烤行为将不断加大监控处罚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确保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巩固一处。同时呼吁广大市民,从维护自身健康,维护城市环境出发,拒绝街边露天烧烤行为,共同营造良好城市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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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二)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五条:违反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组织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重建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按以下规定给予处罚。
 
(二)     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可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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