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6辆散装货物车辆因“衣不蔽体”被查处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0-04-28 15:29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邬文娜)4月27日夜晚,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特勤二大队组织十几名执法人员,在临河临陕路“守株待兔”,重点查处散装货物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苫盖不严造成道路遗撒等各类违章行为,当晚共查处6辆不按规定苫盖或者苫盖不严的散装货物运输车辆。
 
 
据该局特勤二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天气转暖,临河城区大型建筑工地陆续开工建设,散装货物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苫盖不严造成沿途遗撒现象也随之相应增多,不仅严重影响城市容貌,也给道路交通带来隐患。对此,从4月27日晚上开始,该局特勤二大队采取不定期“突击”整治的方式,重点于晚上21:00~23:00,组织十几名执法人员在临陕路路口“蹲点监控”,对所有过往散装货物运输车辆进行逐一“地毯式”排查,重点检查散装货物运输车辆是否按要求采取密闭措施、按规定进行苫盖,是否造成沿途遗撒现象;渣土车辆是否办理渣土调运手续,是否按照规定线路行驶等。对上述各类违章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将违章车辆当场进行先行登记保存,之后再根据车辆违章情节严重情况,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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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这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六)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第三条 违反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组织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给予下列行政处罚:
 
(六)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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