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物业管理助力社区治理提档升级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0-04-24 15:23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李俊 马映)为夯实社区治理基础,2020年以来,咸宁市住建局扎实开展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全覆盖”、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大提升”、社区公建配套设施“大清理”三项工程,全面推进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融合发展。
 
党建引领,推行“红色物业”
 
一是建全“两委”夯基础。坚持一个小区一个党支部,全面实施“单位党员到小区报到制度”,提倡“两委”成员交叉任职,选好“领头羊”,配好第一书记。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当好业委会、物管企业、小区业主之间的引领员、协调员、服务员,推行“红色物业”,整合小区服务资源,集聚服务力量,健全服务机制,解决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问题,构建起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小区建设、管理、服务的“命运共同体”。
 
二是明确任务强职责。小区党支部在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和包保责任单位支持下,全面履行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任务;常态化组织开展好小区门岗管理、流动人员管控、特殊群体服务等小区基础性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践行健康生活方式;统筹指导推进文明城市创建,促进居民群众文明素质持续提升;加强和改进小区治理,汇聚共建合力。
 
三是培养骨干壮队伍。在合理划分社区规模的基础上,按照1000人1名网格员,每30至50户1名志愿者的标准,发展壮大社区网格、小区基层治理服务的骨干队伍。网格员主要从社区公益岗位人员中选派,志愿者主要从小区党支部成员、党员楼栋长、党员中心户、业主代表、物业工作人员等群体中产生。对网格员和志愿者进行全面的物业管理与服务、心理疏导、邻里关爱等方面的技能、素养培训,使他们愿服务、能服务、会服务。
 
补齐短板,完善基础设施
 
一是优化小区划分。针对城区“三无小区”普遍存在的规模偏小和交叉插花问题,民政、住建、街道、社区要实地勘察,倾听民声,按就地就近原则,以不少于200-300户规模,优化整合,集约管理,明确管理主体,落实属地责任。
 
二是补齐设施短板。抢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机遇,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城市有机更新。以街道或社区为单元,采取打破小区分割,生成老旧片区改造项目,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的方式,进行成片区整体改造提升,解决城区所有小区的基础设施短板,实现片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
 
三是完善服务功能。按照社区治理要求,完善养老抚幼、卫生医疗、商业场所、便民网点等基本公共服务和功能要求,打造“15分钟生活服务圈”。
 
标本兼治,提升物管水平
 
一是健全机构。市区街道办事处成立“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组建“红色物业托管公司”;社区成立“物业纠纷矛盾调处室”,力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加强培训。建立行业专业技能培训常态化机制。立足实际制定培训计划,聘请专业机构,针对行业突出短板,全面开展行业技能培训学习,确保全员参与,全员轮训。
 
三是强化监管。依托符合法律规范的第三方评定机构,对物业服务进行等级评定,依据第三方评定结果,审核确定物业公司收费标准,确保质价相配。建立严格的准入退出机制,全面推行物业项目招投标制度,建立日常巡查机制,设立“物业行业红黑榜”,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整合资源,创新服务模式
 
一是营造氛围,加强全流程监管。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创造公服设施移交的良好环境,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公服设施移交协调协商工作。
 
二是分类推进,加大处置力度。对已开发或即将开发的,采取法定、约定原则确定移交方式和内容,坚决移交到位;对暂无法移交的,经政府相关部门会商上报市政府同意后,采取小区内部调换、后期项目增建等方式解决;对私自占用、使用、出租的,要求限时腾退;对违法违规的,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追偿。截至目前,明确有法律、法规可依据的物业管理用房、设备用房移交物业使用的近40处,占应移交的58.8%。
 
三是创新模式,助推产业化管理。鼓励个体、私营、民营等企业开办社区服务项目,促进社区资源最大限度整合,在社区内逐渐形成社会福利服务和市场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多类型、多层次、广覆盖的社区服务网络,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加便捷多元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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