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企业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免征5个月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0-04-14 13:08
 

湖北企业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免征5个月

 

   长江日报讯(记者华智超 陈小敏)13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北省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助力复工复产的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吴明喜介绍,在支持复工复产方面,有五项政策。

    一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二是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三是从2020年2月起,对各类参保企业的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为5个月,免征的政策可执行到6月份。

    四是从2020年2月起,湖北省各统筹地区可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前提下,对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五是从2020年3月20日起,将瓷制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此项政策将惠及湖北省380户出口企业、125种出口商品。

    到3月底,湖北为各类企业减轻社保缴费负担121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胡立升介绍,据统计,到3月底,各级税务部门为全省各类企业减轻社保缴费负担121亿元,有7257户小微企业获得“银税互动”贷款34亿元。同时,落实“3月到5月免征湖北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在非接触式纳税上,按照“尽可能网上办”原则,扩大网上办,让纳税人少出门或者不出门就可以办理缴税业务,湖北省电子税务局不用出门就可办事项达209项。拓展在线办,自2月14日起,湖北省线上申领发票邮政免费寄递。实现提速办,对出口退税业务实行无纸化申报,平均办理时间提高到4天,全国平均是8天,一季度办理出口退税31亿元。

    抗疫医务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吴明喜介绍,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此外,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冠病毒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湖北“银税互动”贷款范围可扩大至纳税信用C级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胡立升介绍,受到疫情影响,不少企业遇到了资金紧张的问题,作为中小微企业困难更大一些。“银税互动”就是指税务部门、银保监部门和金融业机构相互合作,帮助企业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缓解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现阶段纳税信用共分为五级,就是A、B、M、C和D。

    胡立升说,4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银保监会的通知主要精神就是进一步把受惠的范围扩大,原来只有纳税信用A和B两级纳税人可以贷“银税互动”贷款,通知规定在此基础上,除了A、B两级之外又扩大到M,这样湖北省有32万多户M级的纳税人,大部分都是中小微企业,能够享受到“银税互动”贷款这一优惠政策。并且还给了湖北特殊的政策,因为湖北是疫情比较严重的地区,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在自身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到纳税信用C级的纳税人也可以适用。目前湖北省各级税务部门正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银保监会的通知要求,开展加强协作、精准进行贷款融资,重点对生产防护物资的小微企业推出了降率、续贷和展期业务,解决小微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资金问题。    

来源:4月14日《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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