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街乱贴小广告被逮着 临河城管“顺藤摸瓜”找到“幕后黑手”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邬文娜)为了招揽生意,雇人在临河街头“明目张胆”地张贴“疏通下水”的不干胶贴纸小广告,被城管执法人员当场逮个正着。4月9日,临河人包某期待的商机不仅落了空,还收到了城管部门的500元罚单。
据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广告管理中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当日上午9:30 ,广告管理中队接到市民举报电话,反映临河解放西街有人正当街乱张贴小广告,几名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侦查”。
执法人员沿着解放西街一路巡查,就在这时,一名形迹可疑的女子进入了执法人员的视线。只见她身着红色外套、肩部斜挎白色背包,走起路来鬼鬼祟祟的,总是下意识地东张西望,乘人不备就从包内掏出纸片类往墙面上粘贴。目睹此景,执法人员几乎可以断定,这名红衣女子就是市民举报的乱张贴者。
为了不“打草惊蛇”,执法人员并没有立即上前盘查,而是偷偷尾随在她身后,只要发现她有张贴小广告的行为,就立即拍照取证。在解放西街原区财政局门口处,正当红衣女子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乱张贴小广告的时候,执法人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现在她面前,将她当场抓了现行。执法人员随后亮明身份,并向她出示一路追踪拍摄的照片。
在强有力的证据之下,红衣女子当即承认了非法乱张贴小广告事实,说已经在解放西街共张贴了大约50多张“疏通下水”的不干胶贴纸小广告。并自称姓杨,之所以当街乱张贴广告是受雇于他人,之后在执法人员的追问下,交代了“幕后黑手”包某。执法人员又电话联系上了包某,约谈包某见面后,包某对雇用他人非法张贴小广告行为“供认不讳”。
执法人员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给予包某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彻底清除所有乱张贴的小广告,包某也当场接受了处罚并缴纳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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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三条:违反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组织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给予下列行政处罚:
(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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