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严把户外广告安全关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来源: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近期,正值季节交替,气候干燥、风力强大,大型户外广告牌、店招店牌、灯箱广告牌等因长期风吹、日晒、雨淋,部分设施出现老化、破(污)损现象。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晋宁区城市管理局立即行动,集中力量对辖区内2300余块广告牌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
一是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晋宁城区共有大型户外广告、灯杆广告、路名牌300余块、店招店牌2000余块。按照《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区城市管理局向全区各单位下发了《关于对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检查整治的通知》,要求各户外广告业主和产权单位做好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对辖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及时整改,并做好登记备案。
二是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按照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执法大队各中队
根据自己的责任区域,对辖区路段的户外广告牌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坚持“一路一排查,一企一核实”原则,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辖区内主要道路两侧及沿街设置在建筑物屋顶、墙面的大型户外广告牌、霓虹灯广告、各类灯箱广告、店招店牌等,对固定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安装点有脱落、松动、锈蚀及焊缝有裂痕现象的,督促相关单位立即加固、除锈和重新焊接,对存在框架生锈、歪斜的广告牌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建立台账,加强监管。按照“查全、查细、查实”原则进行排查,全面掌握户外广告牌的设置地点、设置单位、广告设施规格、安全状况等相关情况,建立“问题广告”排查整改台账,加强安全监管,做到辖区户外广告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了3份《责令立即整改通知书》和2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古滇管委会排查整治工作正在开展中。
下一步,区城市管理局将根据前期排查的情况,对辖区内违规广告牌进行集中整治拆除,已整改的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让排查检查、督促整改、及时反馈形成常态化,严把户外广告安全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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