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新增违建“零容忍” 存量违建“负增长”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0-04-09 10:50
(来源: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近日,南充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制定印发了《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意见》,按照新增违建“零容忍”、存量违建“负增长”的硬性要求,全面启动9县(市、区)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攻坚战。
 
《意见》提出了工作目标:坚决遏制住城市建成区新增违法建设产生,守住“零增长”底线,区分轻重缓急,全面查处现有违法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2020年6月底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整治到位,启动全市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市辖三区及阆中市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专项治理五年行动任务。
 
《意见》明确了治理范围: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
 
《意见》明确了治理重点: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2.未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3.侵占城市消防通道、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4.规划核实后在房屋屋顶及露台等建(构)筑物上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5.其他违法建设行为。
 
《意见》明确了工作原则:1.坚持属地管理,推动综合治理。推动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参与,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行联防共治。将违法建设治理与消除城市安全隐患、市容环境、规划实施等有机结合,有效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水平。2.决遏制新增,逐步消化存量。压实街道、社区治理违法建设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守新增“零容忍”,发现一起及时依法查处一起。建好存量违法建设治理台账,按计划加快推进,逐步消化存量。3.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治理程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惩、执法必严,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明确违法建设认定标准,规范违法建设分类查处程序。4.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所有违法建设活动一经查实,必须依法严肃查处,不开后门、不留死角,确保公平、公正。既要杜绝不法得利,也要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意见》明确了实施步骤:1.突击治理新冠疫情防控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2.坚决落实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对正在实施的违法建(构)筑物即查即拆;3.对用作生产经营的违法建(构)筑物依法查处,凡不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一律拆除;4.深入治理铁路沿线城镇建成区铁路用地红线外100米可视区域内新增违法建设;5.全覆盖排查治理城市建成区内其他违法建设,推动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出台房屋及楼顶防漏规范标准,强力推进违法建设分类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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