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寒冬) 近日,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雄安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暂行办法》,出台最严厉的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将实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治理“红黄牌”警示告诫,采用积分制,并计入雄安新区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系统; 12个月之内两次“红牌”警告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纳入雄安新区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停止参与雄安新区的建筑市场投标资格。
《办法》对雄安新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筑物拆除、配套设施、水利、交通等工程施工活动的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作出明确规定。涵盖了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各专业,包括施工现场的围挡、硬化绿化、施工现场车辆冲洗设施、物料码放、垃圾处理、渣土运输的全过程。
《办法》要求,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必须严格落实住建部关于工地扬尘管控的六个百分百和河北省委提出的两个全覆盖(PM2.5、PM10监测工地全覆盖和红外监控24小时全覆盖),内容包括:围挡设置、主要道路及场区地坪硬化、洒水降尘方法与设施设备、垃圾存放及运输、材料堆放及覆盖、裸露土方绿化及覆盖、车辆冲洗设施及冲洗率、施工现场监控系统的设置等情况。
为强化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就监督与责任追究,作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工程建设项目予以“黄牌”警示告诫:
未落实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工程出口两侧各100米路面未实现“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等不符合环境治理要求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连续两次被建设管理部门扬尘治理综合考核不达标的。
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未落实应急措施要求的。
因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且情节严重的。
因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不到位被媒体曝光的。
其他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工程建设项目予以“红牌”警示告诫:
连续两次受到“黄牌”警示告诫处理的。
因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因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不到位被媒体曝光两次(含)以上的。
其他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且情节恶劣的。
对于 “黄牌”警示告诫的,将约谈告诫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工程项目及参建单位;责任单位须委派企业主管领导实行驻场管理;实行差别化监管,增加监管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