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八个到位”助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显成效
来源: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海西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部署要求,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创新防控工作措施,沉着应对、科学施策、有的放矢,采取有效措施有序推动产业复工复产,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和谐稳定。截至3月16日,全州169户规上工业企业中149户已正常复工生产,开复工率88.2%。预计3月底,企业开复工率将达94%左右,其余企业预计4月陆续恢复生产。
一、组织领导到位,成立“1+7”工作体系。及时成立以州、县两级企业商业开复工领导小组,有力有序推进全州稳产复工工作。2月7日制定印发《海西州工业企业防控疫情稳产复工工作方案》、2月17日制定印发《州级领导联点工业企业开展疫情防控稳产复工工作方案》,明确围绕“防、查、隔、限、戴、消”六个环节做好疫情防控,以“十个必须到位”举措抓好复工复产,全力推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同时,建立州级领导联点企业疫情防控稳产复工责任制,安排32名厅级领导联点102户规上企业,深入一线摸实情、谋实招、解难题,督促指导疫情阻击和企业复工复产,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不误”。
二、联点帮扶到位,充分发挥“五员”责任。为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周密制定企业开复工方案,明确企业开复工的前置条件和审批程序,实施向复工工业企业派驻工作组制度,从组织、公安、卫健、工信部门抽调102人组成34个工作组,进驻34家重点企业指导协调企业疫情防控、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稳产保供,确保一季度经济开好局、起好步。充分发挥工作组作为推进复工的“协调员”、要素保障的“服务员”、落实见效的“防疫员”、开工稳产“督察员”、政策措施的“宣传员”的“五员”责任。同时,积极落实“克难惠企”相关政策,全力保障企业平稳运行、职工稳定就业。
三、科学管控到位,保障企业职工有序返工。对全州工业企业40212人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核查职工节日期间的出行轨迹、聚会情况等信息,严防疫情输入。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全州工业企业返厂职工疫情防控和复工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统一返程、统一乘车、统一受检、统一返厂、统一管理”的要求做好职工返岗、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隔离观察。进一步加强企业与社区、公安、交通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对省内集中返岗职工统一从西宁集中安排返岗;对分散返工人员,经工信、公安、企业核对职工身份信息后统一过卡、全程跟踪监管;对统一乘坐火车返岗人员,协调铁路部门、交通部门开辟绿色通道返厂,并全程护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对分散返岗人员进行跟踪追溯和信息核查登记,会同街道、社区严格执行隔离制度。目前,企业职工到岗率90.6%以上,预计到3月底,规上企业职工返岗率达到95%以上。
四、联动协调到位,跑出有序复工“加速度”。做好沟通协调,加强部门联动,组织相关部门主动深入企业,依据每个企业生产实际、开工准备、原辅材料供应、外地务工人员到位、流动资金筹措、运力组织、设备运行维护等多种生产要素情况,对企业进行逐个摸排,“一企一策”制定工作方案和相关针对性措施,科学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统筹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运行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统筹用好保增稳产专项奖补资金、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协助复产企业或中小企业按规定、走渠道,申请落实地方性优惠扶持政策,对疫情期间保持良好的经济运行状态、积极申报规上、加大力度创新工艺等方面成效显著的复产企业,给予激励和帮扶,引导企业抓生产、促发展。
五、要素保障到位,按下复工稳产“快进键”。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决执行工信部“20条”政策和省政府近期出台的“22条”优惠措施,全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资源要素保障服务。及时制定印发《海西州应对疫情影响帮助企业稳产复工的政策措施》《中央、省、州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汇编》,从推进上下游对接、加大天然气供应、促进格炼成品油销售、保障电力供应、确保企业流动资金五个方面助力企业生产,全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工业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截至目前,州内161户企业间已开展上下游对接工作,实现对接金额11.1亿元。组织协调州内金融机构累计向州内232户复产复工企业发放贷款8.46亿元,为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还款困难的6家企业办理无还本续贷2.04亿元,为20家企业办理票据贴现4.66亿元,为9家企业办理展期7607万元。协调省工信厅、省电力公司将国草生物科技、同仁堂健康药业等5户企业列入第一批电费缓缴名单,并与天然气销售公司达成企业缓缴采购天然气款初步意向,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
六、防控物资到位,确保防疫复工“两不误”。按照应急保障相关要求,对各企业疫情防控物资需求进行认真细致的摸底调查,及时了解掌握各企业对防护口罩、消毒液、防护服、测温枪等医用物资需求。加大防控物资争取力度。截至目前,累计争取向复工企业发放一次性口罩16万个、KN95口罩2.03万个、酒精8吨、防护服310套等物资,有力保障了疫情期间的企业复工生产。协调盐湖化工、和信科技、金昆仑锂业等企业生产次氯酸钠消毒液800余吨,无偿援助省内和州内各地区、园区及企业。加快推进防疫物资产能建设,指定专班全程跟踪服务青海国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格尔木柏丽姿日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口罩生产线落地,协调相关部门赴广东、湖北押运生产设备及物资,截至目前,国草口罩生产线已投入试生产。
七、安全监管到位,筑牢复工复产“安全屏障”。严格落实“四不准开工”要求,采取靠前指导、下沉检查等方式,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督促企业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发生“输入性风险”和“生产性事故”,为企业复产稳产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目前,共开展企业复产安全检查16家(次),排查隐患48条。
八、督导问责到位,落实落细各项责任。注重源头管控,积极对接工信、卫健等职能部门,聚焦复工复产防疫物资储备、疫情防控预案、政策落地等重点环节,及时督促各地区及各相关职能部门靠前服务,解决企业防疫和生产方面的困难,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实现逐步有序复工复产。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全力保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时,建立驻企督导工作机制,成立疫情防控督查组,采取领导联点包片方式,深入企业进行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督导。围绕加强政策解读、要素协调、解决问题,实施“一企一策,分类处置”,对企业复工稳产实行清单式督促指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未经批准擅自复工或因瞒报谎报漏报员工动态,导致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和不良后果的企业,一律从严追究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对防控措施不达标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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