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领导督导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建设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0-04-08 10:18
(来源: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月31日,乐山市政府副市长陈长明率队对我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建设进行现场督导,他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加快推进建设,从根本上提升我市污水处理水平,还乐山百姓一个更加“河畅水清岸绿”的生活环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晋明,乐山城投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雷忠及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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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长明一行先后深入乐山第一、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现场,实地察看工程进度和运行状况,详细了解影响建设进度的困难和问题,对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提出指导意见。
 
陈长明指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工程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工程、核心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工作,严格执行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建设进程,确保工程按期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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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长明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摒弃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的做法,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打通“中梗阻”,团结协作加快推动项目建设;要把好项目工程建设关,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班加点、多举并行、交叉施工,争分夺秒的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早日发挥效益,为优化我市生态环境作出贡献;要把好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采购关,采购先进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物标准,同时要超前谋划,预留足够污水处理空间,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延伸阅读:
 
乐山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位于市中区九峰镇永安村,占地约80亩,设计处理能力为10万吨/日,其中一期工程(5万吨/日)于2006年3月建成投运,二期工程(5万吨/日)于2016年1月建成投运,现排放标准执行一级A标,实际处理能力约11万吨/日。目前正在进行三期提标扩容改造项目,将结合当前污水收集容量现状,提标扩容按15万吨/日规模设计(提标10万吨/日、扩容5万吨/日),项目建成后全厂出水水质可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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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位于市中区水口镇罗李坝村,于2015年5月开工建设,2016年12月底完成建设竣工验收进入试运行,设计日处理量为2万方,服务范围主要覆盖苏稽、水口片区的所有居民生活污水,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目前正在进行的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建成后单日污水处理能力可达4万吨,出水水质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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