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管局关于推进复工复产助推经济发展服务保障十条措施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5条政策措施》及《南昌市有效应对疫情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暂行)》,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推进复工复产助推经济发展提出十条服务保障措施:
一、加强市容环境整治力度
加大市容环境整治力度,特别是加大农贸市场及其周边的卫生保洁和消毒消杀力度;加大对开复工企业生活垃圾的清运力度,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废弃口罩收集处理及其它垃圾收集容器,规范收集和处置,确保日产日清。
二、严厉查处各类环境污染问题
加大对占道宰杀、贩卖野生动物流动摊贩的打击力度,从严从重查处影响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各类环境污染问题,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问题即时交办、专人跟进、销号落实,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为企业营造良好生产环境。
三、严格规范执法检查行为
对复工复产企业减少不必要的执法检查,保障企业集中精力恢复生产经营。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上,推行城管执法“首违不罚”,对首次轻微违反城市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实施告知承诺制,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并作出守法承诺后,不予行政处罚或从轻(法律法规下限标准)处罚。
四、简化临时用房监管程序
疫情防控期间,经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复工复产项目工程设立的必备的临时工作用房、临时隔离房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边建设边完善手续,疫情解除后,对仍未完善手续的及时督促拆除。
五、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依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30条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对复工复产企业因工程施工涉及道路开挖、占道等收费事项全面降低企业收费标准,按行政事业收费下限幅度收取相应的建设成本费用;规范和降低施工绿化苗木赔偿等收费标准,减轻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负担,落实有关惠企政策。
六、推行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绿色通道”
采取“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等措施,优化流程;推行随到随办及上门服务,实行业务办理“零等待”。涉及防疫工程的,在保证安全生产、不造成大气污染的情况下,对来不及办理审批或手续不全的,办理材料实行容缺受理,边开工边办理;对建筑工地出现冲洗平台不规范、监控不清晰等违规行为,以督促整改为主,以处罚为辅,原则上不强制停工。
七、加大排水设施巡查工作频次和力度
加大对污水分散设施进行巡查检修,保障分散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加大对污水处理厂出水余氯实施监控,以免过量消毒,对外排水体生态产生破坏;同时加强巡查力度,发现污水溢流情况及时处置,建立巡查工作日报制度,详细记录各项目防疫巡查、运营的具体情况,保障排水设施正常运行。
八、加强对建筑工地防“疫”和安全生产的服务保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推行“一工地一联络人”服务保障机制,安排专人对接复工企业,指导并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疫情防控体系及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完善疫情防控管理组织领导、人员管理及返岗员工排查情况、物资保障供应情况、应急处置措施以及防控责任落实情况。指导复工工地、新开工工地落实扬尘、噪声防治措施,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复工障碍,确保复工生产、疫情防控两不误。
九、扎实开展疫情期间涉企法规宣传
利用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城管栏目、户外LED广告屏等平台,为企业提供常态化法律咨询服务。通过发放疫情防控手册、执法巡检、张贴等多种形式向企业宣传疫情防护措施以及城市管理等相关政策法规。
十、加强企业信用修复服务
主动为企业合法诚信经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熟悉掌握复工复产有关政策及法律规定;对于疫情等不可抗力产生的失信行为及处罚执行到位、积极整改违法行为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安排专人对接服务,协调市信用办等相关部门采用便利修复措施,开通信用修复网上通道,在信用修复程序咨询、材料提交等方面采取不见面“远程办公”形式,从快从速线上解决各类企业信用修复诉求。
来源:南昌市城管局
来源:南昌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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