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城管:乱排污水?也要吃“罚单”!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0-04-07 21:11


稿件来源:连云港市城管局网站

“您好,您家洗车排放的污水污染路面了,请抓紧时间清理整改!”“什么?就这点水很快就干了,这也要被罚?”3月24日下午,城管海州一大队新浦一中队的执法人员巡查到海州区通灌北路某汽车维修中心门口时发现有人排放污水,当即上前制止。面对城管执法人员,洗车店老板一脸不解。

随着创文工作紧锣密鼓的开展,很多市民知晓了乱丢垃圾、随地吐痰、乱贴小广告等不文明行为会受到处罚,但是却对污水乱排污染路面的行为不以为意,殊不知,此类不文明行为也要被罚。

经查,该汽车维修中心存在涉嫌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等经营活动排放污水污染路面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张某于3月25日12时前改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清理污染路面。执法人员两天后到现场复查时,当事人已按要求清理污染路面,下一步将对其进行处罚。

据悉,这已经是今年城管海州一大队查处的第二起乱排污水污染路面类案件。今年1月份,接到群众反映,朝阳东路1号某饭店厨房后面污水外溢污染路面、道路结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后,海州一大队新东一中队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调查取证,当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饭店进行整改,清洁路面并采取预防措施,并对该饭店污染路面的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新东一中队中队长王杰介绍说:“根据《连云港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从事收旧、车辆清洗、维修、餐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排放废油、餐饮污水等废弃物污染路面和公共场地。复产复工期间,我们对各类污染路面的污水排放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采取高压态势对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处罚,维护市容环境的整洁有序。”

下一步,市城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当前处于开展创文工作的关键时期,城管部门提醒广大商户规范污水排放行为,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创文行动,对各类不文明行为坚决说“不”。(苏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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