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建厅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建筑行业复工复产
一是分级分区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原则,对低风险区,采取“外防输入、统筹兼顾”策略,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面复工复产;对中风险区,采取“内防扩散、防范聚集”策略,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合理安排,组织员工有序返岗,做到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步进行;对高风险区,要实施“遏制流行、严防输出”策略,指导企业采取灵活方式安排员工工作,及时研判疫情,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再逐步扩大复工复产范围。同时,督促指导企业和施工项目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科学编制复工方案,建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重点设备、重点区域的巡查检查,确保安全复工。
二是有效保障项目劳务供给。针对疫情导致的用工荒问题,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发的山西省建筑业网上劳动力市场用工调度系统已试运行,为企业和建筑工人提供双向需求信息,提升劳务调配效率,推进工程项目加快建设。目前,系统已累计提报12万余人次的建筑用工信息,初步具备调度条件,在3月底前,全省骨干建筑业企业所属项目用工基本实现实时在线调度。
三是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合理调整工程计价,明确因疫情导致在建项目未复工的,工期应予以顺延;疫情管控期间已复工项目应单列疫情防控专项经费,依据分区和分级有关规定计取(30-50元/每人每天);复工复产返岗时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及抵达工地后按规定采取隔离措施而发生的费用以实结算;因疫情防护、价格变化等导致工程价款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同时,要求各市住建部门要及时发布建筑市场材料价格信息和价格预警,为合理确定和调整工程造价提供依据。根据山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的调整(由一级调整为二级),进一步明确顺延工期时间计算的终止日为疫情防控期结束之日。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对已经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因疫情影响建设的,预售部分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申请预售许可,并可申请跨节点拨付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开竣工、验收和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竣工、交付时间相应顺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不计违约责任。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帮助参与疫情防控的物业服务企业争取政府财政补助,争取按照生活服务类标准享有税收优惠政策。对疫情防控期间作出贡献的房地产企业给予信用激励。
四是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线上“不见面审批”,依托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所有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的所有审批、审查、评估、备案以及中介服务、水电气暖配套等市政公用服务事项全部线上办理,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实现“网上办”“自助办”“马上办”;组织项目申报单位从平台获取项目赋码,并通过线上获取办事指南、进行项目网上填报、上传电子材料、获取审批结果文书;各级审批人员随时掌握和处理系统推送的申请事项,做好网上收件、并联审批和网上出件等业务办理,为项目单位提供快捷高效的审批服务。2月3日以来,线上的124个工程项目全部通过“不见面审批”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有效保障项目落地。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当前形势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实行“不见面审批”的通知》,将该厅所有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减少了审批环节和申报材料,大幅提高了审批效率。
五是加大对企业服务力度。深入开展入企服务,指导各市住建局对企业、项目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坚持问题导向、服务导向、结果导向,及时协调有关单位帮扶企业和项目解决生产经营困难。加速协调推进本地建材供应厂商复工复产,帮助已复工项目多渠道保障建材供应和运输渠道畅通。山西省各级住建部门负责的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资质、人员资格证书延续,因疫情未能按期办理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2020年6月30日前,企业申请建筑业、勘察、设计资质,申报材料暂不要求提供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近期社保缴纳证明。
六是精准推进项目复工复产。确定亿元项目和重点企业名录,根据名录对项目和企业进行跟踪服务、精准帮扶,组织各市住建部门及时协调有关单位,帮扶企业切实破解复工复产的难点,打通项目建设的堵点,开足马力加快建设,力争3月底前所有项目全部复工复产。从3月6日起建立了全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复工复产情况日报和调度制度,每日进行统计分析和调度,指导各市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来源:山西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