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住建局全力支持建筑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全面落实中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鼓励扶持铜川市建筑企业平稳复工,建设工程项目顺利开工复工。近日,铜川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筑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措施的通知》,对铜川市申请开工复工补助的建筑施工企业提出具体意见。
《通知》明确,此次支持范围为疫情防控(一级应急响应)期间开工复工的纳入劳保统筹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补助资金用于企业为职工购买针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所需的药品、医疗用品、防护用品以及其他对抗疫情的必要防护支出;所需费用从历年劳保费结余中列支。具体项目由市统筹办进行总体把控,原则上不突破上年度劳保费收缴总额的1%。
《通知》指出,申请开工复工补助的建筑施工企业,向市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办提供资料,经各区县、新区和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批准的开工复工工证明、项目开工复工计划(包括开复工项目名称、合同额、所需上岗人数及施工进度计划等)、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劳保费拨付手册》。
《通知》要求,此次申报时限为2020年1月25日起至通知停止申报之日。各单位要严格做到专款专用,通知停止申报之日前,建设单位没有缴纳建筑业劳保统筹费用的项目或签订了建筑工程劳保费缴纳承诺书而没有按承诺时限缴费的项目,建筑施工企业不纳入申请此项补助资金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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