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台《实施意见》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0-03-27 10:48
来源:陕西省住建厅

为加快推进全省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解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建筑工程品质,近日,经省政府同意,陕西省住建厅印发了《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主要从四个方面提出具体意见。
 
一是夯实各方责任,凝聚高质量发展合力。《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质量责任,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工程。房屋所有权人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实际使用人非房屋所有权人的,应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同时,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健全省、市、县监管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监督管理。
 
二是完善管理体制,释放高质量发展活力。《实施方案》指出,要创新建设组织模式,推行工程总承包,完善专业分包制度,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和专业化服务,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行建筑师负责制等。同时,规范招标投标管理,进一步落实招标人自主权,对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自主决定发包方式。推进工程担保保险,强化设计源头把控,健全质量激励机制,对承担的国际工程项目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是健全支撑体系,挖掘高质量发展潜力。《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制定,积极培育团体标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加强建材质量控制,建立健全缺陷建材产品响应处理、信息共享和部门协同处理机制,落实建材生产单位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加快建立建筑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优化从业人员素质,大力开展建筑业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培养各层次专业人才。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激发高质量发展动力。《实施意见》强调,要强化信用评价,加快推进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陕西省建筑市场主体红黑名单制度,对诚信典型市场主体进行联合激励,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进行联合惩戒。要加大建筑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落实,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和严重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查处曝光,对存在证书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注册执业人员,依法予以暂扣、吊销资格证书直至终身禁止执业的处罚。
 
《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工程质量监管责任,将建筑工程品质提升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加强统筹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加大推进力度。积极开展改革创新活动,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充分发挥优质工程、文明工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区域建筑施工品质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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