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建厅印发疫情期间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意见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0-03-26 11:46
来源:陕西省住建厅

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分区分级精准稳妥推动建筑企业和工程项目开复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日前,陕西省省住建厅印发《关于疫情期间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制定细化落实方案,在全力抗击疫情的同时,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意见》提出,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业要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将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督促责任主体单位成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建立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设置有碍复工复产的审批、备案和核准等程序,对近期拟开复工的项目,简化工程质量安全相关程序要求,优化相关手续办理流程,鼓励实行告知承诺制,加强事后监管;对工程项目因疫情不能返岗的管理人员,允许企业安排执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其他人员暂时代岗,加快推进工程项目开复工。
 
《意见》明确,要加大企业帮扶力度,精准给予补贴支持,确保政策落地、末端见效;动态掌握企业开复工计划和进程,对重点工程要派驻包抓人员“一对一”指导,其他工程落实网格化管理,点对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面临的用工难、物流难、原材料难、上下游企业配套难等难题,促进项目早建成、早见效。要指导施工项目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采取错峰施工、流水施工、化整为零、分散作业面等形式,控制施工现场不同作业队伍人员流动。要提升机械作业水平,鼓励企业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意见》强调,要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建筑施工项目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落实职工体温检测登记报告制度;配备专人定时对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区域、施工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杀菌;严禁宿舍“大通铺”现象;员工食堂推行分批、分散就餐。要严格工程质量控制,复工项目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严肃查处以次充好、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等违法行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工程项目开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检查,严防赶工期、抢进度现象,严防超定员、超强度加班带来的安全风险,禁止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擅自上岗作业,确保企业安全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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