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开展“城市双修”治理“城市病”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2-20 10:08

海南:开展“城市双修”治理“城市病”

2018-12-04 10:06:16浏览:47评论:0 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中华建设网讯(记者寒冬)为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补足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日前,海南省制定《生态修复城市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寒冬)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补足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日前,海南省制定《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方案(2018-2020年)》,决定自2018年起,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城市(包括县城)开展“城市双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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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就如何克服当前城市面临的生态环境受损、城市风貌失序、城市交通拥堵、违法建筑蔓延等“城市病”,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方案》明确,2018年,根据《海南省深化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行动计划》(2018-2020年)有关要求,制定实施计划,推进一批有实效、有影响、可示范的六大专项整治项目。
 
2019年,各市县违法建筑管控、海岸带整治、大气、水环境、山体保护等主要城镇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城市功能明显改善,特色风貌明显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得到根本性改观。
 
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自然生态系统得到全面恢复和修复,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为全面推进“城市双修”,《方案》提出了9项任务:
 
一是修复受损山体。除经依法批准的国家和海南省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地质灾害治理等类项目外,禁止在生态敏感区域开山采石、破山修路等破坏山体的建设活动。
 
二是水环境治理。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新增的31个城镇内河(湖)污染水体治理目标任务。
 
三是打造蓝色海湾。在海岸带综合整治基础上推进海岸带尤其是城市岸线的生态修复工作。
 
四是继续防治大气污染。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十条”和《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确保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五是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严格控制土壤新增污染。到2020年,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或优于二级标准比例不低于81%。
 
六是提升城市功能。根据人口规模和分布、居民生活和公共活动的需要,加快城市广场、公园绿地建设,将重点海湾打造成为具有世界高端品质和国际竞争优势的滨海休闲旅游度假胜地。
 
七是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工作,支持和鼓励大中城市开展城市更新工作,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建筑布局,提高建筑设计水平,协调城市景观风貌,体现城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
 
八是继续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围绕“控增量、减存量、建机制、保长效”的总体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打控并重的工作思路,扎实深入推进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工作。
 
九是继续整治城市环境。推进既有垃圾处理设施扩容升级改造,积极推进焚烧发电厂海口三期、三亚三期等项目,到2020年,该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方案》要求,各市县2019年3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城市双修”调查评价工作。重点是山体、河道、湖泊、海滩、植被、绿地、公园等自然环境被破坏情况,识别生态环境存在突出问题、亟需修复的区域;对城市修补的重点问题进行评估。
 
2019年6月底前各市县要根据“城市双修”评价报告,开展老旧城区更新改造、生态修复和特色风貌塑造等方面的研究,编制街景立面改造、城市地下管线、绿地系统、水系统等专项规划,适时开展城市重点地区的城市设计、特色风貌设计等。
 
《方案》强调,市县人民政府是“城市双修”责任主体,“城市双修”工作将列为省政府督查事项,对于工作效果显著的,将在重大生产力布局、重要改革创新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适当政策倾斜,对工作进展滞后的,将进行约谈督促、通报批评等,把“城市双修”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的工作考核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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