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住建局局长李南开带队督导建筑工地复工工作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0-03-25 14:44
2月10日,既是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可复工的第一个工作日,也是安全生产警醒日。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复工有关工作,萍乡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南开率队对中心城区建筑工地进行督导检查,市住建局副局长黎兵等参加督导。

 

督导组先后对市金融商务区、农商大厦、市三医院搬迁扩建、西人马等项目进行了督导。督导组实地查看了项目防疫工作,并仔细了解项目复工准备情况。由于建筑工地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复工后防疫任务更加艰巨,李南开要求:各相关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建筑工地复工条件要满足“五个必须”,程序执行“三个步骤”,管理做好 “两个严格”;针对建筑工地节后复工的特点,要坚持两手抓,既抓疫情防控,又抓安全生产,确保建筑工地不出现任何问题。

 

为做好建设工程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市住建局前期已出台了《关于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建筑工地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发放了《建筑工地复工须知》等宣传资料,并安排人员对中心城区工地进行了全面巡查。

 

建筑工地复工须知

一、建筑工地复工条件(五个必须)

1.必须制定详细的复工疫情联防联控方案;

2.必须实施“实名制”管理,并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从业人员管控要求;

3.必须按要求备齐防疫物资;

4.必须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

5.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二、建筑工地复工程序(三个步骤)

1.经自检后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复工申请;

2.属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并提出意见报当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3.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审核,核发复工通知书。

 

三、建筑工地复工监管(两个严格)

1.严格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防治、群防群控”的原则,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

2.严格防控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督指导和督查抽查,确保复工项目零感染零扩散。

 

来源:萍乡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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