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500多平米!包银高铁征收区域内违法“种房”被拆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0-03-24 10:00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邬文娜)3月23日下午,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80多名执法人员,在临河区征收局、公安局、铁南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配合下,出动一辆挖机,将临河铁南街道办事处曙光社区内王某违法建设的500多平米土坯房屋依法进行彻底拆除。


 

当日,在王某家院落周边,执法人员拉起了警戒线,只见王某家院落整体呈一个大“三角形”,院内环绕四周都建设了面积大小不一的土坯房屋,至少有30多处。

 

除了王某居住的房屋外,其余房屋均无人居住。有的房屋门窗连玻璃都没有安装,而且所有房屋屋顶“集中连片”,形成“棚院”。在挖机阵阵的轰鸣声中,王某私搭乱建的土坯房屋瞬间一个个被“击溃”。

 

据了解,王某家院落位于铁南街道办事处曙光社区曙光街南,属于包银高铁征收区域。居民王某家的院落整体占地850多平米,早在2019年5月,执法人员就发现王某未办理相关规划审批手续,擅自在院落内陆续建设了500多平米的土坯房,当时就依法进行了拆除。

 

近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铁南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管区时发现,王某家院落内之前拆除过的房屋又“起死回生”,执法人员当时就为王某送达了相关告知文书,要求其自行拆除,否则将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为了遏制征收区域内私搭乱建苗头,在王某没有按照要求进行自行拆除的情况下,该局联合相关部门依法进行了彻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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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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