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成效明显
来源:天水市住建局建管科
近年来,天水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安排部署,创新工作方法,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是全面落实五项制度,保障工资及时足额支付。按照省市根治欠薪工作会议精神,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推行了2443工作法,我市五项制度覆盖率大幅提升,对全市300余个在建项目实行了动态管理,切实保障了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二是严格项目审批管理。对资金不到位项目,不予办理项目招投标手续。对涉嫌并查实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不颁发施工许可证,不受理施工验收备案,从源头上确保不发生的拖欠。
三是开展专项行动,规范市场秩序。下发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的通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将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列入“黑名单”,不受理资质增项,升级事宜。四是开展无欠薪创建活动,助推无欠薪城市创建工作。会同市人社局在全市建设领域率先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提出了施工企业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工作标准和流程,施工单位和项目部负责人签订了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承诺书。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使企业按照创建活动的标准,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形成常态化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拖欠工资行为。2020年春节前期共追讨农民工工资535万。
下一步,天水市住建局从以下重点做好此项工作。一是坚持优先偿付农民工工资的原则。要求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要充分考虑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施工企业对已获得的工程款必须优先偿付农民工工资。二是全面开展无欠薪城市创建工作。以创建无欠薪项目部为抓手,将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工作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三是加大对拖欠企业的处罚力度。对查实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责令企业在 限期内解决,欠薪企业经责令改正而逾期不改的,依法从重予以行政处罚。四是着力加强建筑业信息化动态管理。充分利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对建筑市场内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等进行动态监管,严格市场的准入和清出,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遏制建筑市场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不断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和监管,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五是做好应急处置和长效机制建立工作。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强化预警监控,及早出手,果断处置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严格项目审批管理。对资金不到位项目,不予办理项目招投标手续。对涉嫌并查实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不颁发施工许可证,不受理施工验收备案,从源头上确保不发生的拖欠。
三是开展专项行动,规范市场秩序。下发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的通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将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列入“黑名单”,不受理资质增项,升级事宜。四是开展无欠薪创建活动,助推无欠薪城市创建工作。会同市人社局在全市建设领域率先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提出了施工企业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工作标准和流程,施工单位和项目部负责人签订了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承诺书。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使企业按照创建活动的标准,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形成常态化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拖欠工资行为。2020年春节前期共追讨农民工工资535万。
下一步,天水市住建局从以下重点做好此项工作。一是坚持优先偿付农民工工资的原则。要求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要充分考虑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施工企业对已获得的工程款必须优先偿付农民工工资。二是全面开展无欠薪城市创建工作。以创建无欠薪项目部为抓手,将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工作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三是加大对拖欠企业的处罚力度。对查实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责令企业在 限期内解决,欠薪企业经责令改正而逾期不改的,依法从重予以行政处罚。四是着力加强建筑业信息化动态管理。充分利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对建筑市场内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等进行动态监管,严格市场的准入和清出,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遏制建筑市场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不断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和监管,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五是做好应急处置和长效机制建立工作。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强化预警监控,及早出手,果断处置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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