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城管: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将严厉查处!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邬文娜)3月19日上午,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关镇中队配合城关镇有关工作人员对城关镇辖区耕地范围内焚烧秸秆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对屡教不改者,将依法给予处罚。仅当日上午,就发现3起擅自焚烧秸秆行为,鉴于当事者都是初次进行焚烧行为,只是给予了警告,并责令当场扑灭火源。
据了解,春耕在即,临河部分村民有露天焚烧秸秆、枯草的行为,而这一陋习不仅会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而且还会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对此,从3月中旬开始,临河区城关镇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关镇中队大力配合下,就秸秆焚烧行为开展突击执法检查,坚决遏制露天焚烧行为,减少大气污染。
当日,突击执法检查采取拉网式排查的方式开展,对城关镇辖区内所有耕地进行逐一排查,对于当场发现的露天焚烧秸秆、杂草等行为,将坚决依法予以制止,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处罚方式,当事人属于初次焚烧行为,就给予批评教育和警告;经过说服教育,仍然屡禁不止、擅自焚烧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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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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