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台七条政策助推住建领域企业复工复产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0-03-04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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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有关精神及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印发了《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住建领域企业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出台七条政策,进一步帮助住建领域企业发展,助推城镇建设项目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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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将项目复工过程中因疫情防控产生的费用纳入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范围,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项目,企业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可暂缓或分批缴纳,待疫情防控期结束后3个月内一次性进行补缴。将项目复工防疫成本计入工程价款,如遇建筑材料需求增加,引起设备、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发承包双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市场因素,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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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持企业妥善处理工期延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产生的工期延误风险,因应对疫情防控导致的建设工期延误,应当合理顺延工期。
 
3.优化企业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由市、县(区)两级审批的相关建筑业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可在网上提交申请,无需现场报送资料和现场核验证书。二级建造师注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事项等均可在网上办理、查询。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不核验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人员证件原件,相关信息在相应平台系统核验。
 
4.优化建筑施工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现场集中考核和继续教育暂停,对有效期截止日为2020年1月1日至8月30日期间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实施网上顺延,其有效期由系统统一自动顺延至2020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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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设工程检测资质延期。检测机构资质业务包括现场核查暂停,对有效期截至日为2020年1月1日至8月30日期间的贵州省检测机构资质网上顺延,其有效期统一顺延至2020年8月30日。对该部分特殊延期证书,其特殊延期信息在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再核发纸质证书。疫情防控期结束后,特殊延期证书按后续通知要求申请正常延期,正常延期证书有效期在特殊延期前证书原有效期基础上延续。
 
6.开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工程建设“不见面审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由市、县(区)根据实际需要,建立项目报建交流服务群,对企业进行全程“线上指导”。在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由事前审查改为事后审查,采取告知承诺制,可先行开工建设。房地产开发项目单位工程建设实物工程量达到25%以上,且施工现场员工返岗率达到春节前60%以上的,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给予支持。
 
7.强化企业和项目保障服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带头包保重大项目,逐级对全市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复)项目进行包保,指导项目有序、分类、分批复工,帮助企业解决开(复)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主动靠前服务,积极协助企业解决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等方面的困难,为企业提供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必要防疫物资的购买渠道,同时做好保障做好开(复)工项目的供电、供水、供气、生活垃圾处置工作,进一步拓宽购买商品混凝土、砌筑材料等上下游产业链材料的渠道。
 
近期,为切实做好推进疫情期间的复工复产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领导了成立工作专班,并分别由局党组成员带队下沉到一线帮助各县区住建领域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工作,在全市住建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截止2月26日,全市应复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共计232个,实际复工181个,复工率83.41%;全市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126个,实际复工118个,复工率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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