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住建局:加强建设工程复工保障工作
稿件来源:淄博市住建局网站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部署要求,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复工保障工作的通知》,多措并举,全力促进建设工程复工。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部署要求,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复工保障工作的通知》,多措并举,全力促进建设工程复工。
建设项目复工一律取消审批
疫情期间建设项目复工前,建设单位要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质量安全施工条件和扬尘防治等措施进行全面自查,达到复工条件后,自行复工。各区县住建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对自行复工项目及时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为避免干扰建设工程正常施工,防疫、安全、质量、扬尘等检查事项要采取并项检查的方式,减少单项检查频次,全力支持建设项目复工。
加强建设工程复工保障
指派专人指导重点项目的复工工作。各区县住建部门及相关单位加大统筹力度,对属地民生保障项目及省市重点工程等项目指派专门工作人员,督导企业落实和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特别是劳务分包队伍的引进,指导复工管理及防疫物资供应使用,保障复工条件,服务项目尽快复工建设。
帮扶企业解决用工问题。各区县住建部门及相关单位积极与相关企业对接,针对企业和职工需求,积极组织点对点的定制化运输服务,及时出具所需通行证或相关运输证明信函。与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等密切联动,帮扶建筑企业联系非疫区的劳务输出地开展定向招工。各行业协会要主动帮扶企业解决返岗人员不足和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的问题。
积极保障建筑材料供应。认真研究建设工程复工的建材供应问题,支持预拌混凝土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协调有关部门和指导企业切实做好水泥、砂石等材料的采购和储备,缓解建材供需矛盾,为建设工程开复工做好建材供应。
积极协调保障复工防疫物资。统筹做好建设工程复工所需的口罩、电子测温计、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的需求统计工作,及时报送所在区县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积极协助企业做好相关物资的采购和联系工作。
实行通报奖励制度。各区县住建部门及相关单位要积极鼓励参建单位完善现场疫情防控、质量、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尽快恢复现场施工作业,建设工程复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对在“防疫情、促复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参建单位予以全市通报表扬,并在企业评优评先中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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