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住建局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第6次常委会议暨联防联控指挥部第3次会议精神、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陕建发〔2020〕2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住建局印发通知,就全市住建系统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和中省市防疫工作安排部署,按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要求,坚守责任,落实防控,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及时传达中省市和局党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制订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切实提高防疫能力。各单位要按照各级防疫工作要求,在单位悬挂防疫宣传标语,通过健康知识讲座,发放防疫知识手册、微信公众号转发有关防疫知识等方式,加大对防疫知识的宣传。在本单位设立疫情防控监测点,定时对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场所进行防疫药物喷撒。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办公场所;工作人员外出时要做好做足防疫措施,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加大疫情防控排查力度。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在节日期间活动的排查工作,对离铜人员活动轨迹认真摸排,对建筑工地值班人员、从业人员身体状况和防疫工作情况进行摸排,登记造册,及时上报市住建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鼓励延迟复工,做好节后复工预案。各区县住建部门要扎实做好节后复工预案,鼓励和支持建筑施工企业延迟复工。具备复工条件的工程项目,报经工程所在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领导小组批准方能复工。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制定周密的防控措施,特别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防控,强化食堂、宿舍等重点部门和人员密集场所的防控措施。
强化防控措施,做好物业小区管控。各区县物业管理部门要督导各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和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控,关键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认真做好小区出入口、楼栋大堂、箱式电梯等场所的环境清洁和卫生消毒工作,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完善外地车辆、人员进出小区管理制度,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重点观察人群的登记和报告工作。
按时上报疫情防控信息。各单位要将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情况及每天职工人员身体状况、外来人员登记、单位药物喷撒及物业小区、建筑工地督查检查情况报市住建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如有突发情况或在建工地出现疑似病例的情形,要第一时间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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