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 湘潭住建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0-02-13 20:05
来源: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湘潭市住建局第一时间响应国省市部署安排,结合行业实际,加强宣传,认真排查,严格防范,切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完善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快”反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调度部署,及时学习传达国、省、市会议及文件精神,迅速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时设立综合协调组、局系统疫情防控组、建筑企业疫情防控组、施工工地疫情防控组、物业管理疫情防控组、房地产业疫情防控组、乡镇污水处理和有害垃圾防控组、供排水疫情防控组8个工作组,压实宣传、预防、排查工作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条不紊、扎实推进。
 
二、“细”排查,严格源头防范。一是局系统内部自查。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2020年1月10日以来,已从或预计从武汉来潭返潭,以及途经武汉来潭的工作人员进行严密排查,及时将情况报送至市防控办。二是行业领域排查。对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供水排水处理企业、建筑工地等领域从业人员特别是居住地为疫区的人员,要求相关企业迅速摸清详细情况并登记上报,对已返疫区的人员,劝导暂缓来潭;与疫区往来人员有接触的人员,自主隔离无异常后方能上岗。
 
三、“密”管控,强化行业监管。一是严格建筑行业管理。对节后建筑工地的复工时间、人员管理、卫生管理、封闭管理、复工管理作出部署,要求所有工地在未收到通知前不得擅自复工。二是严格商品房销售管理。对商品房售楼部、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开放作了近期禁止性要求,从1月27日起暂停营业,一律不得举行集中宣传、选房、交房等人员聚集活动。三是严格物业行业管理。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病媒消杀、值班巡查、垃圾收集转运、外来人员登记报告、防疫知识宣传、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街道、社区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四是严格供水排水管理。要求供水、污水企业建立日巡查、日消毒、日报告工作制度,加大水质检测力度,加强对疫情防护期间各类医疗机构、防控应急等重点场所的供水保障,紧急检修供水问题管网,确保供水安全高效。五是严格乡镇垃圾管理。对乡镇垃圾特别是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进行重点部署,强化对重点部位(如村部、村卫生室、村庄集市、乡镇卫生院、乡镇农贸市场)等场所的监管,做到“设置专桶、定点收集、单独转运、适时消毒”。
 
四、“强”保障,做好返岗准备。一是做好人员进入登记管理。坚持“外防输入”的防疫工作策略,进入办公大楼人员(含外来办事人员)一律进行实名登记,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无异常方可进入。二是做好窗口单位预防控制。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动态防疫监测,提高工作人员安全防护等级。三是做好食堂公共用餐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餐厅消毒,工作人员戴防护口罩上岗。疫情防控期间,食堂实行盒饭制,职工取餐回办公室单独用餐。倡导职工回家就餐。四是做好办公区域环境卫生管理。每天对楼道、大厅、卫生间、电梯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会议室、公务用车定期消毒;办公室勤打扫、常通风。五是做好防疫物资储备。配置体温计、口罩、酒精、消毒水、手套等防疫物资,合理使用,对防疫过程产生的废物特别是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进行规范、安全处理。
 
五、“广”宣传,加强舆论引导。一是内部传达迅速。通过局协同办公OA系统、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等等渠道向系统干部职工传达上级精神、转发官方权威消息、普及防控知识,做到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二是行业宣传及时。积极督促建筑、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企业加强行业宣传引导,向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宣传疫情防控知识。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正面舆论引导,消除疑虑和误解,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六、“全”天候,落实值班值守。局机关和局属各二级机构按规定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全面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工作人员保持联络畅通,遇到突发情况重大事项迅速报告、妥善处置。
 
七、“严”督查,工作落实落地。自1月27日起,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分组对全市住建领域防控工作开展防疫督查,要求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地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共派出190人次,督查建筑工地57个、商混企业2家、商品房售楼部32个、房地产中介机构26家,均停工停产停业,情况正常;督查物业服务小区75个、供水污水处理企业5家,均有序开展工作,情况正常。
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