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住建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0-01-16 15:52
2019年度,市住建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及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太原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结合住建工作实际,认真抓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太原市住建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市委住建工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书记、局长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各负其责。年初制定了《2019年度住建法治工作要点》,对本年度重点法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清单》,推动住建系统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组织中心组成员进行法治专题学习,党工委会议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干部带头,形成日常工作中学法、用法、讲法、述法的新风尚。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太原市住建局坚持把各项工作纳入依法治理轨道,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以及市司法局有关政府法律顾问归口管理的要求,完成了局机关法律顾问的报备工作,并按照市司法局安排和我局法律顾问考核制度,完成了局法律顾问年检考核工作。全年协调法律顾问为市住建局各科室及下属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一百三十余件次,服务内容包括提供法律意见、解答法律咨询、审核法律文书、出庭应诉、与有关当事人沟通协调等,对有效防范和依法化解信访风险,提高住建治理法治化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充分发挥法治保障职能。积极参与行政工作,寻找法律依据,化解诉讼风险。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依法行政意识、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全年没有一件行政行为被复议,也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全年行政诉讼应诉8起,代市政府应诉1起,全部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义务,展示法治政府良好形象。畅通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依法办理了56件公开申请。
 
(三)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制定了太原市住建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有关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成了局机关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梳理及348名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2020年局机关预计新增32名。完成了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自评。完成了市住建局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明确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其他权利事项,为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推进权力和责任“全流程”监督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按照省住建厅和市司法局要求,完成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认真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制定了《太原市建筑市场信用记录归集与信用信息服务实施方案》、《太原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建立了统一的监管信息系统、各类市场主体库和行政执法人员库,编制了行政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对所有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行政处置、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等内容,纳入局综合信息系统,实行随机抽查,网上公开。通过“减放并转调”,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改善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全部审批事项进行了重点梳理和清查,保留32项,合并10项,实行承诺制办理事项和政府统一服务事项14项,取消5项,形成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和5类7种流程图,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到90个工作日。在此基础上,优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审批流程,精简核发前置条件,施行网上审批,极大地提高了审批效率,促进了工程项目早日开工建设。二是积极牵头推进我市“联合验收”相关工作,促进我市建设项目及时投入使用并发挥效益。
 
(四)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为适应机构改革的需要,主动对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方面,我局起草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我局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了8件局规范性文件,并向司法局报送了政府规章1件建议废止、1件建议修改,市政府及办公室规范性文件2件建议废止、1件建议修改的建议。按照省市各部门要求,对涉及招商引资、《政府投资条例》、建筑市场隐性障碍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五)认真做好相关立法工作。一是结合目前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现状,借鉴多个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先进理念和成熟经验,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起草了《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2019年10月30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从法治层面提升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二是参与《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太原市城乡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办法(草案)》《太原市博物馆促进条例》《太原市依法行政规定》《山西省传统村落传统院落传统建筑保护条例(草案)》《太原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草案)》等多项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法工作,着重就涉及我局业务范围的有关事项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有力地促进了住建法治建设工作。
 
(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定了《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七五”普法规划》,对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有安排、有总结。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和《太原市住建局2019年普法责任清单》,贴近实际,开展了经常性的宣传教育。以召开党工委会、主任办公会、支部主题党日为契机,进行法律宣讲、开展学习讨论。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在线学习与外出培训相结合,向住建系统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普法教育。开展了《法治思维与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局班子成员、机关中层正副职、8个受委托执法单位班子成员、其他各直属单位党政一把手全部到会听讲,有效的提升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参与了全省住建系统“七五普法”法律知识考试,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共计1218名工作人员参加,合格率100%,有力推进了法治教育。在第二个全国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宪法知识解读”专题培训,推动全市住建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引导全体工作人员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在局门户网站、电子宣传屏、国贸六馆和华润万象城等场馆的电子显示屏、入口提示牌等阵地循环播放宪法宣传日相关主题标语,广泛面向群众,宣传了宪法、十九大精神、新党章等相关法律知识。做好住建系统执法人员学法工作,积极参加全省建设系统和市里组织的各类法律、法规培训,普法教育覆盖面达到了100%。广泛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单位、进工地活动,丰富普法形式,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七)开展建筑和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一是进一步压实建筑市场监管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长效机制,建成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市场监管的“大纵深”和施工项目“全覆盖”。二是抓了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建筑质量管理,实施网络数字监控,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实现“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建立“太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了人工地基、见证取样、预拌混凝土专项数据实时采集,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工程数据模型库,实现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混凝土数据的充分共享和无缝对接。三是加强了招投标管理。四是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五是加快城中村改造。六是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七是强化勘察设计质量管理。
 
(八)强化行政监督。我局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全年办理5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27件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将代表、委员们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转化为工作决策和动力。建立了违法行政投诉举报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全年处理网民留言六千余件。
 
(九)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建立了年度目标任务责任制。将上级单位下达的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办,明确分管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定期检查了解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年底进行综合考核,制定了具体的考评实施方案,对所有科、办年度指标任务完成情况、直属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学法执法、效能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来源: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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