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贾汪区城管局:不一样的城市管理
稿件来源;徐州市城管局网站
作为一名“苏北计划”志愿者,由省团委进行面试选拔,再由区团委进行分配,来到了贾汪区城市管理局进行志愿服务。来到城市管理局工作已经几个月了,通过这段时间的行政执法实践,让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识逐渐从模糊走向清晰,充分感受到了城市管理工作对维护城市面貌、促进城市发展的重要意义。现简单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没来到贾汪区城市管理局之前,我对城市管理的认识存在着一些误区,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城市管理的工作领域不是十分的清晰,简单的以为是对小摊小贩进行治理;二是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不甚了解,认为可有可无。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意识到我之前的想法是很狭隘的,城市管理局的工作涉及到市容、市政、园林、环保等多个领域,对保护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维护公共秩序不被扰乱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没有城市管理局,小摊小贩占据道路妨碍交通会得不到解决,工地外运渣土污染路面会得不到解决,商业宣传噪音扰民会得不到解决,市政设施、园林绿化遭人破坏会得不到解决。观念的转变给我带来了更加积极乐观的工作态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
在行政执法实践中,我也意识到了城市管理工作是有一定难度的,其困难之处就在于我们面对的往往是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民众对他们的同情往往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对公共利益的维护和对法律的尊重。要想扭转这种不利的执法环境,非一朝一夕之事,我们必须长期加强宣传,宣传我们行政执法工作“服务于民”的本质,宣传良好的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对大家的重要性,引导群众在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在情与法发生冲突时,要学会正确的取舍。同时,对我们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来说,一方面要不断加强自身法律修养和执法水平,做到法律法规适用准确,程序合理,另一方面要增强自己的服务意识,更多地把自己定位成一个人民群众的服务者,增进交流,拉近与执法对象的心理距离。对待违法行为,要坚持教育为主,但对待一些屡教不改者,我们则必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执法者的形象,做到该罚的罚,该取缔的取缔。
对于我们“苏北计划”志愿者来说,由于我们的行政执法能力和经验都还有所欠缺,所以执法效果可能会不明显,我们不能因此而变得愤怒和消极,愤怒可能会使我们逾越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作出过激的执法行为,消极则会使我们的工作变的难以开展。我们要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快乐工作,为建设一个美丽文明的贾汪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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