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规范小区物业管理 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来源:固原日报
物业管理是基层社会的基本单位,是实现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载体。目前,由于固原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宣传不力、业主责权不分、自律意识弱,物业管理缺乏有效监督,物业公司资质低、服务能力不强、经营较困难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建议政府部门发挥作用,配强物业主管部门力量,共同调处小区物业存在的矛盾纠纷;严格落实物业承接查验制度,督促落实新建小区物业服务、社区用房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材料等移交工作;加大部门执法力度,对破坏房屋结构、违章搭建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二是建议业主强化主体责任,自觉履行业主职责;加强对业委会选举产生的监督指导;畅通业主与业委会和物管企业沟通渠道,研究解决小区业主反映的问题。三是政府主管部门强化部门监管职能,严格执行物业企业资质认证标准,提高物业准入门槛。四是实行考核奖励,加强对部门、街镇物业管理工作的考核、考评;物业管理要引入竞争机制,引进优秀企业参与物业管理;对物业公司实行评星定级,对挂靠、无资质、无独立法人资格或未经审批收取物业服务费的行为进行清理、规范,依法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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