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调整北市区市本级公租房保障范围及申请条件
来源: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了加快北市区公租房分配,切实提高公租房使用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新调整了北市区市本级公租房保障范围及申请条件。
保障范围为铜川市城镇居民、北市区农村户籍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环卫工人、公交司机、青年医生、青年教师、抗战老兵、离休干部、优抚对象、获得市级以上劳模、拔尖人才、道德规范、铜川好人等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
铜川市城镇居民、北市区农村户籍居民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年满18周岁;申请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水平1.2倍(2018年,铜川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996元),即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3000元以下(如申请人为单身,月可支配收入3300元以下);申请人家庭在北市区城镇无住房或在北市区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8㎡。
铜川市外来务工人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年满18周岁;申请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水平1.2倍,即人均月可支配收入3000元以下;申请人家庭在北市区城镇无住房或在北市区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8㎡;申请人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的。
环卫工人、公交司机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水平1.3倍,即人均月可支配收入3250元以下;申请人家庭在北市区城镇无住房或在北市区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8㎡。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可独立申请公租房,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持有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不满5年(以毕业证书为准);申请人月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水平1.5倍,即月可支配收入3750元以下;申请人在北市区城镇无住房或在北市区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8㎡;申请人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的。
青年医生、青年教师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申请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水平1.6倍,即人均月可支配收入4000元以下;申请人家庭在北市区城镇无住房或在北市区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8㎡。
抗战老兵、离休干部、优抚对象、获得市级以上劳模、拔尖人才、道德模范、铜川好人等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申请北市区市本级公租房不受收入限制,只需满足住房条件,即申请人在北市区城镇无住房或家庭在北市区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8㎡。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实行政府组织棚改居民购买北市区公租房安置的,按照棚户区改造安置相关政策执行;符合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在申请住房时可优先安排,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家庭在楼层选择上予以照顾;审核程序继续执行市保障房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市本级保障房资格审核程序的通知》,审核公示时限由原五个工作日调整为七个工作日,其中公示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在分配本级及工业园区建设的公租房时可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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