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缺陷保险工作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4月24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金融监管局、北京银保监局等4部门制定的《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19〕11号)(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办公厅转发正式施行。《办法》实施以来,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委积极推动制度有效落地,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我市高度重视质量缺陷保险制度落地,市区两级有效联动,持续加大宣传贯彻力度,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大力推行制度落地实施。各区住建委分管领导全面统筹协调,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委内部门密切配合,全面了解辖区投保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投保具体问题,督促并指导建设单位积极主动投保。截至12月31日,按规定全市应保项目60个,已投保项目42个,其中东城区、海淀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通州区、昌平区、大兴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亦庄开发区等12个区完成应保尽保任务。
下一步,市住建委、市银保监局等部门将持续加大保险工作推进力度,加快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尽快上线北京市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信息平台,逐步完善我市住宅工程质量保障制度体系,提升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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