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住建:开启银行保函替换商品房预售款新模式
稿件来源:珠海市住建局网站
2019年12月18日,我局在官网发布了《关于以银行保函替换商品房预售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从2020年2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凭银行保函等额替换与其诚信等级相应额度的商品房预售款。
银行保函具备符合条件见索即付的特征,具有很高的安全性,可有效保障预售款监管安全。允许银行保函替换商品房预售款,对盘活沉淀的预售款,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此外,《通知》的实施进一步优化我市商品房预售款管理模式,提高企业资金利用率,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改善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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