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要求市级机关“三带头”做好烟花爆竹禁放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12-31 11:29
稿件来源:淮安市城管局网站
 
根据淮安市禁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减少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我市对市级机关带头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带头宣传。通过发布倡议书、刊播标语、设置动态音(视)频等形式,利用电子大屏、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开展禁放工作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倡导文明新风。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1月3日为“禁放集中宣传周”,元旦、小年、除夕、初五、初八、元宵为6个高峰管控重点时段,各党组织要即时推送禁放宣传内容及温馨提示信息,造浓禁放氛围。
 
二是带头践诺。市级机关党组织要带头落实各项禁放管控措施,认真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签订禁放承诺书,督促机关党员干部带头禁放烟花爆竹,主动做到不购买、不燃放。要结合“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加大对重点管控时段的宣传引导力度。
 
三是带头抵制。机关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以身作则带头参与禁放的同时,主动向家人、亲朋好友和周边群众普及禁放规定,积极做好“宣传员”;对在日常生活中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要主动上前告知政策规定,坚决给予抵制,确保全年禁放区里烟花爆竹“零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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