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部署新版《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来源: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近日,市住房城乡建委对宣传贯彻新修订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作出全面部署。
一、抓好学习培训。一是制定学习培训计划,组建培训专家团队,全面保障《条例》培训工作。二是开展集中培训,利用3-5个月的时间,对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的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和项目经理、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全面培训。三是依托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培训、区(县)委托培训、企业内部培训等现有培训体系,将《条例》内容纳入各级物业管理培训重点,提高培训工作覆盖的广度和深度。
二、开展集中宣传。在《条例》施行前,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宣贯活动。一是召开宣传贯彻启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条例》宣传贯彻活动。二是印制《条例》单行本,向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专业经营单位等发放。三是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广场宣传、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媒体报道、滚动字幕、显示屏播放等形式集中宣传。四是开设宣贯大讲堂,安排专家统一宣贯,通过讲堂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条例》,促进公众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
三、组织知识竞赛。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物业管理协会以《条例》为主要内容,开展知识竞赛。通过试卷考试、现场竞答等形式,组织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知识竞赛活动,丰富学法用法措施,提高监管队伍和广大从业者法律法规知识素养。
四、制定配套文件。组织相关区住房城乡建委,按照任务分工,完成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前期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示范文本、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等备案程序等《条例》配套制度的修改制定,提高《条例》实施的可操作性和易行性。
五、开展执法检查。各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条例》实施为契机,主动会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执法活动,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增强监管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借助媒体予以通报,通过以案释法向企业、个人宣传普及《条例》相关规定,引导企业、个人正确行使权利、切实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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