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多部门联合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整治行动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12-25 14:57
来源: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在通化市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之际,市住建局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银保监分局等部门从10月28日开始在市区集中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整治行动。
 
各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经营中的37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对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违规收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银行机构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包括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的“黑中介”等问题进行查处。
 
检查组通过在现场查看公示资料、抽查授权书、与工作人员座谈等多种方式查找和收集问题线索,同时,向企业负责人和现场工作人员解读相关政策、普及法律法规,进行现场指导,引导企业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依规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检查组与本市百姓常用的发布住房租赁房源信息的2家互联网平台企业签订了《发布真实房源信息承诺书》,强化房源信息净化导向。对未备案机构,告知企业聘用专业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时,要办理备案后才能开展业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8家涉及对外宣传违规和4家营业执照未公示企业,要求现场整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符、标价公示不规范、内容不详细以及经纪机构门店牌匾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检查组现场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并将在后续工作中继续跟进整改情况。
 
检查组将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与通报,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责任主体,有关部门将加强联合惩戒,采取公开曝光违法典型案例、依法处罚等措施严肃处理,确保取得让群众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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