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改善空气质量、水环境 临河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役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12-18 09:01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邬文娜)今年以来,临河区重点从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方面,深入开展冬季清洁取暖、“散乱污”工业企业、重型柴油车综合整治,持续强化扬尘污染防控、秸秆焚烧等面源污染防治,突出做好二污提标改造、中水回用、散排企业提标改造工程,不断提高秋冬季污染防治措施的针对性,确保2019~2020年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
 
严控工业企业超标排放。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管。对辖区内水泥、火电、高载能及供热企业强化监督管理,以排污许可证管理为抓手,加大对不达标企业的整治,全面实现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企业厂区和生活区出入口和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硬化,粉末类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运送过程应有降尘措施;集中堆放的物料、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进行苫盖,严禁裸露;所有工业企业厂区保持常态化洒水抑尘作业。
 
严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继续加大对城市建成区内建筑工程场地落实“六个百分百”情况的检查力度。黄色预警及以上,四级及以上大风或沙尘天气,必须采取扬尘防治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其他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环境的作业。冬季停工期间,要将裸露的土地,堆放的物料,设备等易产生扬尘的区域,要全部进行苫盖或降水封尘。同时,全面清理城郊结合部的空院、空地,采取硬化或者苫盖的方式,防止大气污染。
 
严控道路扬尘污染。严查严处渣土车密闭不严,超高冒尖抛洒遗漏等违规违法行为;渣土车按规定路线行驶。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非冰冻期,每天对主城区主次干道等进行不少于2遍机械化湿扫作业,并逐步向小街道延伸,扩大作业覆盖范围,保持城市道路清洁卫生。
 
严控各类堆场扬尘污染。完善各类煤场、砂石、料场、固废等答类堆场的扬尘治理措施,要对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堆场加大治理力度,确保所有煤场、砂石、料场和粉末状固废堆场建成全封闭库或防风抑尘网,块状物料堆场采取苫盖或洒水喷淋等有效防风抑尘措施,同时,严控砂石料运输车辆进城。
 
严控秸秆和杂物焚烧。临河区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区域露天焚烧小麦、玉米、葵花等农作物秸秆,严禁将农作物秸秆堆放在田间地头、沟渠及公路两侧。各乡镇、农场要在各自辖区内加大焚烧秸秆行为的管理力度,要建立秸秆焚烧巡查制度,发现后,及时告知区生态环境分局进行调查和处理,保证各村(组)严防死守,没有火点。全面落实建成区禁止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和杂草要求。对违法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和杂草、农作物秸秆及其他产生烟尘的物质等的单位及个人,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推进散煤用户更换清洁煤炭工作。大力推广使用清洁煤炭,在实施范围内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在平房区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学校、市场、广场)张贴通告;积极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进行宣传,不断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同时加大对进入城区的煤炭车辆的管控,凡是检验报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煤炭一律不准进入城区,检验报告符合的必须按照指定路线通坚决禁止柴油车辆提供配送服务。
 
强化“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做好影响空气质量的摸底调查工作,规范市场建设,全面清理建成区内与居民生活无关的行业,启动钢材市场划行归市行动。按照《临河区“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对“散乱污”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分类处置,向社会公布升级改造、整合搬迁、关停取缔“散乱污”工业企业名单,并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公示平合网址和企业(场所)综合整治清单。2019年10月1日~2020年10月底,按照“升级改造一批、整合搬迁一批、关停取缔一批”要求,全面完成“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工作。
 
实施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用燃油“三油并轨”。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和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保障工作,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行为,加大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
 
巩固燃煤锅炉淘汰成果。加大监察检查力度,防止10蒸吨以下小锅炉复燃发生;逐步扩大燃煤锅炉拆除和清洁能源改造范围,对城郊结合部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采取淘汰拆除、集中供热并网、清洁能源改造及达标治理等措施综合整治。
 
减少烟花爆竹销售。进一步减少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点,控制春节期间销售许可证的发放数量,严肃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城区内各酒店、饭店门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自觉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倡导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

水污染防治方面
 
持续推进乌梁素海点源污水治理。做好二污水质监测工
 
作,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加快二污提标改造进度,确保如期完成。
 
严控企业排污行为。要求企业排放的污水要符合相关要求,采取监督性检测与随机抽查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排入生活污水处理厂企业的废水进行检测,对监测结果超标的企业,要限期进行整改,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强制关停,确保生产污水处理稳定达标后排入生活污水管网。
 
加大中水回用力度。目前中水回用支线管网建设整体工程已全部完工,工业用水、园林绿化、道路洒水、河湖补水要按计划使用中水,并建立中水使用台账,每月底将中水使用情况和台账报区生态环境分局,切实加强中水回用的调度。
 
制定散排企业改造计划。区生态环境分局要对全区的散排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制定统一提标改造标准,力争在2020年4月底前,在临河区范围内进行散排企业统一提标改造。
 
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四排干、五排干沿线各乡镇要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查,彻底清理排干内及排干两侧的基建垃圾和生活垃圾。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动员开展护排干、爱排干行动,确保排干保洁长效机制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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