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住建局贯彻落实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情况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12-17 17:00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快提高城乡建设发展水平。市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进行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严肃查处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高质量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1.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在“强责”上下功夫
 
一是健全目标责任。进一步抓好任务分解落实,主管领导亲自挂帅,指导各地细化分解工作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层层抓好落实,定期调度和分析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加大工作指导和推进力度,确保目标任务提前超额完成。二是制定实施方案。依据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市住建局联合市扶贫办和相关县(市)区,按照《辽阳市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和《关于(第二次)下达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的通知》,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年度实施方案。对纳入今年的计划指标,全部分解到相关县(市)区并建立了工作台账、全部落实了“实名制”名单,细化分解到户。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补助对象、建设标准、补助标准、申报程序,同时对档案资料的规范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三是召开专项会议。我局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认真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重点抓好工作调度,对于工程进展较慢的县、乡镇加强督促检查,每月通报各地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建立周碰头、旬调度、月考核、季度巡查等各项制度,确保危房改造整体工程进度。多次召开省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场调研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查找不足、学习先进、推动工作。
 
2.加强督查检查,注重在“务实”上下功夫
 
坚持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干部作风转变、查处微腐败问题、美丽乡村建设等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对责任落实、房屋改造资金、房屋建设情况等流程进行巡查,确保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坚持工作系统性。坚持农村危房改造不搞单打一,按照系统的思维,统筹兼顾,与农村庭院治理、农村改水、改厕等相关工作有机结合,着力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二是坚持工作科学性。在农村危房改造的操作上,坚持公正透明,准确界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对危房户的等级评定、补助标准严格做到逐级审核,单独建档立册、做好归档工作。
 
三是坚持工作原则性。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注重把握两点,首先是在改造方式上坚持群众自愿。尊重群众意愿,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危房改造的热情,发挥其主体作用。其次,切实保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质量。这是农村危房改造的基本原则。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确保危房改造工程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3.加强审核把关,注重在“严格”上下功夫
 
乡镇申报的农村危房改造户,县级住建、扶贫等部门逐户从对象资格认定、申报程序、补助标准等方面全面进行审核把关,从而确保危房改造对象精准,申报程序到位,补助标准统一。
 
4.广泛进行宣传,注重在“造势”上下功夫
 
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工作,发挥干部群众工作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美好氛围,从而提高了广大农民对危房改造政策的知晓度。
 
二.依法严厉整治房地产黑中介
 
1.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
 
市成立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局局长张万昶担任,各县市区副区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市发展改革委员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银保监会、市网信办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副局长高清林担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和检查组两个工作组,统一集中办公。各县(市)区参照市里的做法,成立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县(市)区分管副县(市)区长担任,并明确副组长、成员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
 
2.积极主动作为,制定实施方案
 
市住建局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局、市银保监局、市网信办等作为参与单位,共同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也要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进度安排、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评估标准等。组织相关单位制定《辽阳市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实施方案》。
 
3.注重舆论宣传,搭建工作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照省住建厅相关工作要求,辽阳市坚持“明确重点、落实责任、过细排查、压茬推进”的原则,以“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以确保房地产市场正规有序、全力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目标,扎实开展整治房地产黑中介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安排专人接受群众举报投诉等工作。
 
三.规范管理,依法查处违规招投标行为
 
一是制定方案,开展检查。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2019年辽阳市关于开展整治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市住建[2019]43号),突出重点开展了建筑市场工程项目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市住建局建管科会同市建设中心招投标服务部、标准定额事务部组成专项检查组,于2019年5月开始,对全市7个县(市)区共随机抽查施工现场13个,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单13份,各县(市)区都及时进行了整改。
 
二是规范评标,开展自查。采取自查和抽查丰结合的方式,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格落实评委专家回避制度,加强对评标专家评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实行评审留痕和追溯制度,促进评标专家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职责,提高评标质量和水平。整治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结束后,及时下发了《2019年建筑市场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专项检查情况通报》(辽市住建[2019]159号),向省住建厅上报了检查工作情况的总结。
 
三是加强监管,随机抽查。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辽市住建[2019]182号)和《2019年辽阳市建筑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市住建局建管科会同市建服中心招投标服务部、标准定额事务部、建筑市场部组成专项检查组,于2019年7月中旬开始,对全市7个县(市)区62个在建项目进行不少于40%随机检查,共抽检抽查施工现场29个,并现场下发整改通知单。
 
四是健全机制,强化核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以及“谁监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建设工程领域的招投标投诉。加强对项目开评标现场的监管。截至目前,共监督工程招投标12项,全部按规范化流程运行,现场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解决,目前未发现围标串标和投诉上访问题。

来源:辽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