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垃圾分类新规出台后,企业如何践行垃圾分类?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禁止产销超薄塑料袋、限用一次性用品、不执行垃圾分类将受罚、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举措,是因地制宜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必要保障。商企经营单位实行垃圾分类要主动用好市场机制,挖潜资源优势,创新绿色服务,在满足消费者供给需求同时,让垃圾减量、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变废为宝,推动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
修改后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再有五个月就要正式实施了,相关准备和配套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其中,有不少热点问题聚焦在商企经营单位如何执行《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新一轮“限塑令”如何严格实施、快递包装如何回收循环使用、“混装混运”最高罚款多少等问题,在《条例》中都能找到依据和答案。
以“限塑令”为例,《条例》明确规定,北京市禁止生产和销售超薄塑料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2008年国家颁行“限塑令”,现在很多商场超市都使用收费塑料购物袋,屡禁不止的是一些小菜市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此次《条例》全面禁止厚度小于0.025毫米超薄塑料袋,违者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规者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加大检查执法力度,鼓励市民携带环保购物袋,都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但屡禁不止背后也有买卖双方“图方便”的需求。在全面禁止超薄塑料袋的同时,应增加多档次合规购物袋的市场供应,鼓励商家免费提供经济型包装纸或纸袋,既满足顾客包装“鸡毛蒜皮”的实际需要,也照顾顾客买小件物品免费包装的消费习惯。树立全民高度环保意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能够满足消费者需要的环保举措都值得尝试。在发达国家,很多商家都为购买小商品的顾客提供简单的包装纸,这种做法不妨借鉴。
商企经营单位应当强化环保意识,严格执行《条例》,从源头上实行垃圾减量,促进分类。专业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应尽快建立完善起来,形成垃圾分类的市场机制。由于多种原因,以前分布广泛的废品回收站退出城区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渠道出现较多缺口。每年“双11”期间,快递爆仓,快递包装也爆仓,海量快递垃圾消耗了大量资源。《条例》提出,快递应当使用电子运单和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并鼓励快递采取措施回收快件包装材料。已有不少公司参与“绿色双11”回收快递包装行动,但效果还未达预期。适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垃圾分类下游产业的专门回收队伍,实现多渠道回收尤为重要。
当然,专业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不是以前废品回收站的简单再现。除专业回收企业外,垃圾分类的回收服务与经营功能也可由社区物业等承担。要实行有利于环保再生资源经营的政策倾斜,调动社区管理积极性,完善再生资源回收最末端的“毛细血管”功能,畅通促进整体循环清洁经济。
《条例》支持商企经营单位、行业协会制定物业、旅游、餐饮、家政、零售等行业自律规范,开展行业培训,共同参与和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如北京南锣鼓巷推出《南锣鼓巷商户垃圾分类自律公约》,成为全国第一个特色商业街自主提出的垃圾分类自律公约。自律公约一共12条,包括垃圾分类设备、处理、培训等要求详细明确。一系列举措让南锣鼓巷主街垃圾减量30%左右,取得明显成效。
禁止产销超薄塑料袋、限用一次性用品、不执行垃圾分类将受罚、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举措,是商企经营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因地制宜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必要保障。商企经营单位实行垃圾分类要主动用好市场机制,挖潜资源优势,创新绿色服务,在满足消费者供给需求同时,让垃圾减量、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变废为宝,推动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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