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中心城区物料运输车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正式启动
来源: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期三年、重点包括八方面内容的中心城区物料运输车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11月拉开序幕。
为期三年、重点包括八方面内容的中心城区物料运输车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11月拉开序幕。
为认真贯彻落实《赤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赤峰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提升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结合《赤峰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专项行动方案》,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赤峰市公安局、赤峰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开展中心城区物料运输车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整 治 范 围
赤峰市中心城区建成区
(含喀喇沁旗和美工贸园区)
整 治 时 间
2019年11月开始
2022年11月结束
本次整治行动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开展。在市及红山区、松山区、喀喇沁旗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抽调人员、车辆,组成监督检查整治工作组。专项整治过程中实行分组监督检查和24小时全天候轮流值班制度,通过设置固定监督检查点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
根据工作安排,各地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做好辖区各类物料运输车辆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全天候监督、全方位覆盖。
整治重点包括8个方面
未经核准擅自从事建筑垃圾处置行为;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
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运输车辆进出建筑工地不进行冲洗、带泥上路行为;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办理或未随车携带《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行为;
物料运输车辆未采取苫盖和密闭措施或者物料运输车辆沿途泄漏、遗洒或者飞扬行为;
物料运输车辆未办理或随车携带《道路通行证》或不按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行为;
使用报废、改装车辆参与物料运输行为;
物料运输车辆违反交通信号灯、违反限行规定、超速超重、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黄标车、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赤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对违反规定上路的运输物料车辆进行查处,首次发现轻微违法行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说服教育和书面提示的方式处理,第二次发现或严重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予以查处。在专项整治期间,协调媒体跟踪报道,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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